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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2-04-11 来源:实用资料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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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加强镇政府机关干部员工管理,认真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照制度管理人员、定量审查原则,制定干部管理和业绩审查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8:00-17:30;中国菜时间:12:00,晚餐时间:17:30;政府服务中心工作9:00到5:00,午休1小时。

  2、上、下班需要签字、签字。签字时间:上午7:00-8:30签字时间:下午5:30-6:30。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年末业绩奖金20元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的是缺勤半天,扣除年末业绩奖金50元的一整天没有签字,签字的是缺勤一天,扣除年末业绩奖金100元。

  3、会议迟到、早退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20元/次,扣除年末业绩奖金100元/次(假期除外)

  4.假期后的第一天工作时间是9:00。住在县里,星期一在县里工作的人,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注释。除了会议,不被视为出差。

  二、值班制度。

  1、干部无条件服从假日和假日值班安排,上午9点前和下午5点后签字。

  2、值班人员不得请人代班。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理的情况下,必须得到书记和镇长的认可,报告值班领导。否则,我认为不参加值班。

  3、不参加值班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100元/天。

  三、休假制度。

  1、请假一天以内的,经车站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的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2、班组成员、二级主任科以上干部请假,经书记批准。

  3、每人年休假不得超过10天。超假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100元/天。

  四、出差、下村车制。

  1、出差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出差证明书,按标准报告出差费的当天,出差下村报告小组报告的申请书在3天内由镇长审查,过期不予认可。

  2、下村车必须经分管领导许可,填写发票,按标准结算油补助金。当天出差村报告小组报告的申请书在3天内由镇长审查,到期不予认可。

  五、班级制度。

  1、上班期间,除了出差、下村、执行户外任务外,所有干部都要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学习、接待大众,严禁呆在宿舍里。

  2、镇纪委不定期审查干部上班情况,立即通报结果。擅自退休扣除年末业绩奖金20元/次,缺勤按缺勤论处扣除年末业绩奖金100元/天。

  本制度从2021年3月开始实行,镇纪委监察工作,1月1日通报。

  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努力做到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请全体乡干部参照执行。

  一、严格签到、签退制度 

   1、乡干部上下班实行考勤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在8:15分钟以前签到有效,下午提前15分钟以内签退有效。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每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严禁代签等作弊行为发生,一经查实,代者和被代者分别按缺勤和旷工论处。

   2、乡干部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一天内需经分管领导提供证明,否则按缺勤论处。

  3、凡各种会议或重大活动点名迟到的罚款30元,缺席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场的,班子成员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向点名组织者解释,若分管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其他特殊情况由党委研究决定。

    4、坚持对全乡干部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旷工5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

  5、在日常考勤管理中因违纪受到县以上部门处理的,除按照上级处理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乡干部因生病、婚事、丧事、探亲、休假、生育、妊娠、哺乳等原因请假时应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向乡党政办公室办理正式手续,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它形式无效。

  2、乡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特殊情况事后补交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

  如是班子成员请假,必须经书记同意。假条经审批人签字后,统一交党政办留存备查。

  3、全年请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累计超过20天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的定为不称职,将考勤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未请假和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干部请假时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电话联系请销假,事后补办手续。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的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无故擅自超假视同旷工。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为旷工。

  三、严格坐班制度

  乡干部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着装整洁,讲求仪表,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得在坐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

  1、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到其他办公室串门、闲聊;

     3、擅离工作岗位;

  4、上网炒股、聊天、网上购物、玩电脑游戏等;

  5、其他违反上级规定的事项。

  发现一次罚款30元,月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行政诫勉。

  四、严格值班制度

  1、实行领导负责制。每次夜间值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领导责任,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负直接责任。

  2、每班的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正常工作日内值班时间为下午18:00时——次日8:00时(因作息时间调整另行通知为准),双休、节假日全天值班。

  3、值班组成员按时参加值班,服从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必须事前向带班领导说明,调好班,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4、各值班组在值班期间必须主动处理好来电、传真、政务网信息的传达,来人的接待和日常工作。对突发事件,必须先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处理。做好值班记录。考勤、值班记录必须真实、准确。

  5、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组与值班组之间按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完善好交接班手续。

  6、每天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负责召集,由带班领导负责每班的值班考勤,考勤情况在交接班后报党政办。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缺岗1次罚款50元,对造成重大责任后果的,概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7、乡主要领导和乡纪委查岗,查到一次罚款50元;

  县以上部门督查,查到一次,带班领导罚100元,值班乡干部罚50元。

  五、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乡镇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机构改革上岗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镇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镇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2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2倍标准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7、全体镇、办、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8、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19、镇村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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