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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有关县委巡察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11-24 来源:述职报告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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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财政局有关县委巡察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局有关县委巡察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自去年8月底以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巡察。今年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召开了巡察问题反馈会,向我局反馈了党的领导弱化等6个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提出了非常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整改建议。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收、坚决整改、举一反三的原则,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把巡察组反馈的16项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销号督办。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推进财政具体工作相结合,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不断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再提升。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会议召开不及时,时效性差,存在先执行、后上会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前后三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工作程序,确保了党组会议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的原则,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二是改进议题征集方式,确保议题提交及时。制定了《党组会议议题申请表》,由局党组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党组书记审查并确定上会时间,保证了会议的时效性。三是不断加强党组会议的严肃性。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列席我局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有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列席。不断强化党组会议严肃性,未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不得在会上临时提出议题,属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除特别紧急需临机处置外,不得先执行后上会。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2.关于“存在非党组成员分管具体业务科室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我局班子配备和财政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对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非党组成员除分管所属部门的业务科室外,不再直接分管局机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支部制定了支部工作计划,确保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及党小组会会议。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加强党支部对党小组的督导,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考勤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效果。三是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经常性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组织生活会正在积极准备中,计划在3月底完成。制定了年度党课计划,坚持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党建工作不够创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统领和对支部工作的指导,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突出党建工作对财政业务的统领作用。二是突出阵地建设,标准化的党建室、财政文化长廊等党建教育阵地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创新党支部工作载体,优化微信公众平台学习栏目,积极开展与建行党委、昌盛社区共建等创建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和战斗力。四是改进党支部工作方法,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从以往简单的“说教”方式向人文关怀转变,不断加大对党员生活、家庭的关怀力度,使支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让党员有归属感,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纠正“人岗不符”的问题,已严格按照组织任命的岗位,对人岗不符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已与3月10日之前到位。二是对相关科室和中心的从属关系进行了明确,切实做到职岗一致、从属明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强化科室间协作,提升工作合力。四是制定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不断加强临聘人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五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请假人员假满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对不履行销假手续的将进行约谈提醒。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将党组会议记录与党组民主生活会议记录分开。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班子进行了补充,目前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虽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责任书内容雷同,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细化压实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在上轮巡察中就已提出,并要求长期抓好落实。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由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签订,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签订,并结合分管工作、科室职责、廉政风险点等实际,制定个性化指标40项,全面量化责任目标,充分发挥了责任书传导压力、靠实责任的作用。三是进一步靠实了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关于“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安排,但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在上轮巡察中就已提出,并要求长期抓好落实。一是通过约谈、强化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三是完善听取汇报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半年局党组专题听取履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年度内在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关于“廉政约谈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通过开展例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等多种形式的常态化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达到了解情况、提醒教育、敦促整改或告诫警示的目的。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分管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局党组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新要求,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特性、人员特点,在谈话前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灵活运用谈话方式,切实提高谈话的针对性。三是做好约谈记录,党组书记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四是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注重抓早抓小,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依纪为国为民理好财。今年以来,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1.关于“监督措施不完善,考核运用不充分,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问责还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奖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平时考核细则》,严格按照“日记实、月评鉴、季测评、年运用”的方式组织实施,不断强化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及时提醒谈话,对确定为“中”“差”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必要时将离岗培训。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方面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重点岗位风险点查找不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局内控办公室,实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约束。二是根据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对重点岗位风险点进行了进一步的查找和梳理,将廉政建设与内控管理进行了有机统一。三是健全制度,制定出台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政策制定、预算编制等11个专项风险控制办法,初步形成了全面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3. 关于“省政府2008年出台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发[2008]66号),而我市至今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08]66号)和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嘉峪关市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使用管理办法》,已以嘉财农字[2018]12号文印发全市各涉农部门贯彻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方面 

  14.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化、质量不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够浓厚,针对性不强,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组成员、支委委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持续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二是扎实做好会前准备。要求班子成员和支委委员严格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红脸出汗、见人见事的要求,在会前开展好谈心谈话,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开、把思想谈通。三是强化审核。党组书记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准、整改措施不力的,严肃指出问题,责成认真修改。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已于2018年2月日召开,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客观中肯,不留情面,达到出汗红脸效果,市委督导对我局民主生活会给予了高度评价。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六)关于“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进展情况:高度重视巡察组移交我局巡察问题的落实,专门召开会议对移交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了检查方案,对涉及的单位分9个检查小组进行了检查核实,目前相关检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梳理和汇总。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打算 

  在这次的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全局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突出问题得以改正。局党组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巡察结果的运用。将财政业务工作问题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保持整改工作不松懈、问题不反弹的常态,建立有效的防范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落到实处,整改问题“不反弹”,形成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势头。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出的问题,在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长效管理对策。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四是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把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财政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财政局有关县委巡察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情况报告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财经工作方针政策不到位问题。2个党支部8月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集中专题研讨,每位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专题研讨材料,在支部会上分享了学习成果。

  2.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巨大的问题。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措施,严格按照隐形债务化解计划方案化解债务。

  3.政府债务重组悬空问题。债务重组化解未付资金已转移至城乡建设投资公司,现正在审核资料,9月底前全部付清。

  4.预算执行不到位,指标不能足额兑付问题。通过抓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步兑付上级专项资金,消化历年结转专项资金。

  5.违规出借资金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新增暂付款,同时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消化暂付款、化解债务及我区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领域。2019-2023年清理消化完毕。

  6.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补充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正在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

  7.“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党组成员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8月听取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次,开展意识形态知识讲座1次。加强和规范会议流程和记录,5月、8月开展2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8.政治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不扎实问题。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季度开展学习研讨,斯琴、莫日根两位同志书面做出检查。

  9.深化机构改革不到位,存在“三超两乱”问题。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逐步规范理顺机构设置,逐步消化和整合超编制机构。现1名享受行政副科级工资待遇的已与区人社局沟通转事业编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制定了《赛罕区财政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三审审批制度,对2020年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审核。

  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正在组织干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确定岗位风险点后签订风险承诺书,开展重要岗位风险谈话。重要会议已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

  1.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已退回不规范加班费和津补贴共计39434元。同时提高认识,领导班子带头规范津补贴、加班费发放。

  2.超范围接待并使用酒水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按照《呼和浩特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规范接待审批流程。

  3.组织党员干部到旅游地开会、举办节庆活动。从工会经费中退回党建活动餐费11040元,严格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杜绝到旅游地开展活动。

  4.购买花卉问题。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5.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不严格问题。在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确保取得的原始凭证能够真实完整的反映资金支付项目详细内容。

  6.“三公”经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问题。在财务核算中将项目经费按照基本支出规定列出预算明细,严格按照明细执行预算,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进行财务处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

  7.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全区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财政局牵头,给主管单位下发通知,通过自查整改,摸清国有资产财务情况,报请区政府审核。

  9.违规使用办公费问题。引以为戒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工会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文体活动通过工会经费列支。加强原始报销票据审核把关,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完整。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成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8月召开会议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督促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松懈问题。严格规范借调工作程序,2个支部在学习中学习了关于组织生活的相关内容,要求党员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联合派驻纪检组加大干部考勤制度执行力的监督。

  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组织生活会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方法步骤,认真对待组织生活。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要求支部规范会议记录。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问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党员全部作出深刻检查。

  5.民主议事不规范。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公文写作和会议记录规定,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

  财政局有关县委巡察共性问题未巡先改情况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文玩收藏市场普遍呈现异常兴奋的状态。绿松石作为文玩收藏市场内悠久而又低调的一份子,沉寂多年后终于被一波钟爱它的收藏家们所推崇从而逐渐被更多人赏识,这促使绿松石成品市场持续不断升温,绿松石开采、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对绿松石原矿产生不同程度的需求不断加大。而受市场不成熟、资源稀少、开采难度大、质地松软难以加工等等一系列因素制约,绿松石市场曾一度出现原矿滥价、过度优化、盗采滥采等等乱象。在市场逐渐趋于成熟的过程中,质与价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而盗采滥采这一毁地灭林掏山填河的行为由于市场无法解决,是必须通过政府强行干预来规范的。涧池乡作为绿松石产地之一,未能幸免,盗采滥采行为屡禁不止,令当地党委政府深感忧虑。

  7月9日始,我们在前几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绿松石盗采滥采整治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国土、公安、林业等多部门再次部署了绿松石矿清山行动工作,采取安全检查、矿洞摸排、设关设卡、收集线索、建立档案、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逐一排查了矿区安全隐患,准确掌握了矿洞详细情况,整体把握了盗采严重程度,现场评估了环境危害情况,及时完善了所有巡查资料,分类查处了一批盗采行为,积极归纳了若干整改意见,对我乡绿松石盗采滥采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为未来绿松石矿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企业化开采奠定了较好的社会舆论基础。现就此次绿松石矿清山行动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此次绿松石矿清山行动工作为期4天(7月9日始至7月12日),由涧池乡政府牵头,结合各村委会,配合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林业局、水电局、县保安公司六个单位,抽调人员多达66人,根据各村盗采突出问题合理搭配人员设队分组,形成了三支绿松石矿清山行

  1动工作队,工作队分别由乡长李宗刚、副书记王远新、副书记王敏三位同志带领,行动目的地为盗采严重的绿松石矿区。为保证“清山行动”安全有序、持续有力的进行,涧池乡政府特意购臵了安全帽、野外烧水壶、铁锤钢锯等工具,准备了可供66人食用4天的面包、方便面、矿泉水等生活物资及其他办公用具。

  7月9日、10日,三个工作队有序进入自己的工作区域,集中做好了安全检查、矿洞摸排、人员及设备清理工作。行动前,李宗刚乡长强调:此次“清山行动”以安全为重点,既要排查矿洞安全隐患又要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做好矿洞逐一摸排、不漏不掉,主要摸排清楚矿洞主要合伙人、林地权属人。经过66人连续两天的清查,全乡共登记在册有详细记录的盗洞大大小小多达86个,存在安全隐患的为90余个,全乡13个行政村就有金龙山村、下营村、上营村、石婆沟村、董家沟村、瓦屋场村、孤山村7个村涉及盗采,其中5个为原国有矿洞,6个为近年无人开采矿洞,14个为2015年新增矿洞,新增盗采率高达19%,现场概算封堵矿洞约需近900方混凝土,清理盗采、捡矿渣人员10余人,机械、设备、工具基本全部清运出场地,捣毁简易窝棚20余个,发现并排除用电安全隐患1处。绿松石矿盗洞一般集中分布在山腰或山顶,在山体内曲折蜿蜒,大小各异深浅不同,并无水源,而每个矿洞口随山势滚落的矿渣则同样损毁一大片树木,远看如洁白如玉的脸上生出了一个个疥疮,林业及环保部门现场估算公益林损害面积达40余亩,其中新增公益林破坏面积约8亩。

  7月11日、12日,根据前两个工作日清查情况,重新分配人员,把对口部门人员调往发现同类问题的工作队,主要以查人清物为目标,采取分类设卡设关,有针对性的搜集车辆线索、民爆物资线索、盗矿买卖线索。经过两天的交通管制,共登记摩托车30辆(其中2人接受罚金),没收盗采矿石3公斤,未发现任何使用民爆物资盗采现象。但是,意外发现几乎所有盗采现象都有林地权属人参与开采的现象,2涉及盗采农户57户,直接参与盗采人员近230人,外县参与盗采多大10余人,买卖盗采矿石的人更是遍布全国各地,多达数千人。

  自2012年绿松市场升温的时候开始,涧池乡党委政府以敏锐的警觉性着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建设,积极帮助部分村委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了意识到位,制度上墙,每年年初与各村委会签订《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每年汛期来临之际,乡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矿山现场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并积极与村委会衔接,但是,这并没有阻止盗采现象的日益加剧。涧池乡绿松石矿“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企业化”开采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下一步,我们将来重手打击绿松石矿盗采问题,着力发展农特经济,实现绿松石资源开采合法化、规模化、机械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依托县内媒体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非法开采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和严重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教育引导群众全面认识到矿山滥采对于林地和水源的损害与污染,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并劝诫群众配合做好绿松石合法开采工作。县、乡各开通一部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一经查实抓获,予以重奖,并严格保密。

  二、成立乡绿松石综合整治常设办公室。形成以公安、国土、环保、林业、水电、工商等持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的专业巡查队,采取分散与集巡查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结合、分片包干蹲守与动态监管结合,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公安民警积极配合,对绿松石矿的非法开采加工点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安排专人进行昼夜巡逻,发现违法开采、加工行为,先行制止,对暴力抗法、滋事闹事人员严惩不贷,并立即上报,配合参与查处;国土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对非法盗采行为进行盗矿没收、重金处罚、恢复地貌的惩处;环保及林业部门对毁地灭林、污染水源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积极招商引资。在集中整治盗采的同时,引进有实力的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完善国土、林业、环保、水电等部门合法手续,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将绿松石盗采行为顺势交给市场约束,用市场化手段碾压盗采行为。

  四、着力发展乡村农林特色经济,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绿松石盗采现象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地经济发展滞后、就业致富路径匮乏、,只要能够解决好群众致富问题,让大家有事业可做、有利益可图、有前途可望,相信没有人愿意再甘冒生命及法律风险继续盗采。

  五、缩小社会各个阶层贫富差距,减轻人们对于低收入高消费的焦虑和投机致富的渴望。通过农商银行、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支持创业的相关政策群,降低初尝创业群体融资门槛,解决增强低收入群体的自信心不高和高收入群体的社会责任心不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六、通过这次清山活动,建议工商部门全面清查盗采原矿及成品的买卖问题,重点打击市场需求,以达到保护资源、保护市场、保护环境的目的。

  我们相信,只要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各相关部门足够重视绿松石资源保护及环境保护,只要能够拿出坚决打击盗采滥采、合法开采绿松石资源的决心,只要能为群众谋求更多创业就业发家致富的机会,绿松石矿盗采行为一定能够得到根本的治理,绿松石矿开采企业化、规模化、机械化一定能够实现,郧西人民一定能够更快走向小康,郧西县一定能够更快摘掉贫困县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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