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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3篇

更新时间:2021-07-13 来源:实用资料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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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是指达到事情或问题的本质的。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1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让全党同志深刻理解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动员全党同志积极参与,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群众满意的成效,本版从本期开始开设专栏“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

  本期刊登的《深刻理解三个“必然要求”的重大意义》一文,从我们党发展历程到当前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值得一读。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必然要求”高度概括了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历史发展的逻辑深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政党建设的生命维度、理论丰富创新的角度和现实世界的挑战考验度来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参加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理论自信和行动的自觉。

  从历史发展的逻辑深度来看,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传家宝和生命线。翻开历史画卷,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到十月革命为庶民的胜利带来了曙光;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概括并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到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一个重大问题是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历史的规律告诉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的传家宝不能丢,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也使我党以鲜明的特色屹立于世界政党之林。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看,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法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人民的梦包括哪些内容?具体如何实现?需要我们走入群众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切实行动,才能实现。“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就是“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历史和实践证明,能否汇集和凝聚这磅礴力量,与群众路线实现的速度、力度和广度成正比。党员干部作为实现中国梦的领路人,只有切实走群众路线,才能在现代复杂多变的社会条件下,把群众的发散式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起来,带领全国人民齐心合力,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追求。

  从政党建设的生命维度来看,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事关政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一个政党的先进,在于党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个政党的活力,在于党群关系的和谐;一个政党的生存和发展,在于党群关系的可持续性认同、稳定性进步和制度性的沟通与互动。一个政党的没落,始于党群关系的神离;一个政党的涣散,始于党群关系的松懈;一个政党的腐败,始于党群关系的变异。中国共产党在92年的建设发展中始终保持了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关键在于我们党修炼成了独特的核心能力——加强党群关系科学化建设。始终把党群关系建设作为政党建设目标的重要构成,并且始终矢志不渝坚持;始终把党群关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整体布局的灵魂内容,作为联结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枢纽;始终把党群关系建设作为检验党的建设水平和成效的最具价值的核心指标,确定为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丰富创新的角度来看,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其活动的主要内容更是不断丰富创新的“鲜活”生命体。在建党实践中,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形成和确立了群众路线理论体系,并且自觉加强党群关系建设。从理论层面讲,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路线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贯穿和渗透于毛泽东思想科学理论体系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从实践层面看,党始终以高度的清醒和自觉性,坚持用党的群众观教育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而且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党的十八大把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确定为:“为民、务实、清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政治眼光、忧患意识、人民情怀,把握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要点。为民,抓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务实,找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本质要求和有效途径:必须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解决问题;清廉,揭示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必然要求和成效所在:最终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局面。这次活动即是对历史上党的集中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坚持和拓展,更是在新的时期提高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大创举。

  从现实世界的挑战考验度来看,要解决好党群关系上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的现实情况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带来许多新挑战。正是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和新挑战,提醒我们党,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带有长期性和反复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具体地说,首先要解决好“不以为然”的问题,不能观望等待,要积极行动起来。此次活动是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是实现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目标的重大部署,是凝聚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实现中国梦的重大举措。必须从政治的高度看待,积极提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思想认识,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其次要解决好“不创新实践”的问题。此次活动不仅仅是对历史上党的集中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坚持,更重要的是拓展历史上成功的方法。这就需要以创新的方式来实践,如果只是照抄照搬和一味的坚持,就有可能使活动的开展是虚晃一枪、走过场、做样子。不创新,实践活动就会落空。再次是要解决好“长效机制不长效”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是开展活动的目的和内在要求。在以往的活动中,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通过探索,建立了一些长效机制,但没有解决好防止虎头蛇尾、半途而废,使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的问题。此次活动中必须解决这样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并且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使其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2

  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下工夫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抓好《规定》的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规定》上来。

   必须深刻认识到,《规定》的印发,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规定》所列的八种权钱交易行为,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容易产生分歧、在定性量纪方面难以把握的权钱交易问题。这八种权钱交易行为尽管与传统受贿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财物相比较,手法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没有差别,都是受贿行为,都是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规定》的印发,不仅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办案工作中紧迫而又突出的法规政策依据问题,而且用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对有效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权钱交易行为,必将起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必须深刻认识到,《规定》的印发,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规定》列出的八种行为,在《廉政准则(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都有规定,历来是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这次集中重申和强调这些纪律,有利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清这些违纪行为的严重性,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增强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有利于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推进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各种方式为本人以及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工作;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增强巡视工作、专项检查、信访举报、考察考核等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这些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必将有力地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必须深刻认识到,《规定》的印发,为存在各类问题的党员干部提供了一次说清改正和教育挽救的机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中央纪委印发《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提出了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这方面的错误,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存在一般违纪行为的同志。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工作,教育引导存在此类问题的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印发《规定》是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说清、改正问题的机会,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一定要珍惜和把握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尽快把问题向党组织讲清说明。否则,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提高认识是前提,抓好落实是根本。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清肩负的重要使命,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收到实效。

   要切实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搞好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是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环节,也是给存在违反《规定》问题的党员干部一个改正错误机会的必要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教育挽救犯错误干部的良苦用心,使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端正态度,主动搞好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卸掉包袱,轻装前进。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好专题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规定》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要把年初部署的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五个突出问题”纳入自查自纠范围,认真填写《自查申报表》,并搞好整改纠正工作。要督促党员干部认真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决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核查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向组织说清的问题,核查纠正的情况,及时作出结论。防止出现只说小问题、隐瞒大问题,以及少退甚至隐匿赃款赃物等现象。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继续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劝善必惩恶。”坚决惩治腐败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腐败分子不进行严厉的惩处,就难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无法进行有效的预防,更谈不上有效的监督。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今年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事实表明,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等案件,绝大多数背后都隐藏着权钱交易行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问题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新形势下腐败问题新动向、新成因、新形式、新手段的研究,探索制定查办案件的新对策、新措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继续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在严惩腐败上取得新进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规定》落实的领导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营造《规定》落实的良好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规定》,带头搞好自查整改,带头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约束从政行为。要把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作为贯彻实施《规定》的根本性措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规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要把落实《规定》与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实施纲要》相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x大胜利召开。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3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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