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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15篇

更新时间:2021-07-09 来源:策划书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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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因此各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15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法院的领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 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工作重点

  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重点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上述犯罪严打的同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锡敏为组长,刑庭、少年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等相关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梁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刑庭设专人负责情况掌握、信息反馈、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工作协调事宜。

  2.彻底摸清底数,强化力量配置。对2018年2月1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未结案件进行摸底估算。根据任务目标,认真调配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将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斗争第一线,确保力量与任务相适应。积极采取定人、定案、定指标、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措施,将办案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优化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要打破常规,加班研究案件,确保每个审判环节高效顺畅运行。全体参战干警要发扬勇于拼搏、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3.加强沟通配合,做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涉黑恶犯罪案件及媒体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挂帐督办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指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案组,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此类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要与公安、检察机关迅速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和联合督办机制,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4.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政策界限。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务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依法该从重处罚的要坚决在法定幅度内予以重判;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深挖犯罪过程中,坦白交待余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严格依照《刑法》、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我省《严格依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理涉黑案件,慎重把握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标准,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将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发展。

  5.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庭审安全保障。强化司法警察、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庭审安全保障合力,坚决杜绝犯罪分子脱逃、自残、自杀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认真进行矛盾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敏锐掌握社会动向、预见社会反映,充分考虑并稳妥处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对有重大滋事上访苗头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有效防止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进一步健全信息联络制度,确定严打信息联络员,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全面地报送本辖区严打信息。

  8.加大宣传力度,严防不良炒作。要密切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及《法润正定》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成果。要在扫黑除恶期间选择一批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典型案例,组织较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和新闻发布会,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决防止因为个别干警执法不当引起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9.加强后勤保障,完善奖惩机制。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经费到位、物质装备充足。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贻误战机、案件出现重大问题、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日前,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社会安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方案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和省院傅信平检察长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地涉黑涉恶问题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当前已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战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创优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实现省委孙志刚书记提出的“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目标。

      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程发挥检察职能,全心参与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二是着力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三是加强内外联动协作,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方案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严守案件质量标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一是准确运用法律规定,防止机械执法;二是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做到宽严相济;三是正确把握打击时机,做到不枉不纵;四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防止偏听偏信;五是坚持突出证明重点,注重打击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3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组织机构

   组长:包对山 荆金奎

   副组长:李亚光 乌兰哈达 巴图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五、工作要求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办公室:5110019

   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4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有效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立医院党建、平安建设、行业监管、行风整治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优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关系网”和“保护伞”得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打击对象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其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确定以下打击重点对象:
(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生健康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的;
(三)干涉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
(四)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受雇于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
(五)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
(六)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
(七)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车”、“黑灵车”,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八)组织、参与非法行医或非法“医托”,侵害患者健康权益的。
四、职责分工
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与市扫黑办联系,完成综合材料的撰写上报。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委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负责信访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
医政医管科:负责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政工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委机关、直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
行政审批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法治考核内容,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配合宣传科做好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医托、“号贩子”、“血头血霸”、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中医科: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疾控科:负责疾控系统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基层卫生科: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妇幼健康科:负责妇幼系统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宣传科:负责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
党办:负责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党建考核内容,负责党支部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学习及系统内失职渎职人员的调查处理。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负责计划生育方面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集中攻坚,对已查处的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责任,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沟通。要根据工作重心的转变,及时调整和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注重行业监督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清零攻坚”行动,确保“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发现的线索要深入排查,仔细辨析,减少错判误判,提高处置效率。要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严肃查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部署开展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等行为,弥补医疗监管漏洞。
三是注重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群众识别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重点打击犯罪领域的指引,切实解决群众不懂举报、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联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涉医违法犯罪、非法行医、医托、号贩子等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专项打击,推动行政与刑事手段双管齐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五是注重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亮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及时报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5

  2020年,区房管局扫黑除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房管系统扫黑除恶的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持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工作目标
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含电信网络诈骗)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判乱象整治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加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党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把扫黑除恶治乱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之中,真正压实科室和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及时部署推动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摧毁黑恶势力滋生温床
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摸住宅小区、征收基地、房产中介等重点领域。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住宅小区方面。一是推进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行全覆盖。规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20年,实现本区住宅小区门岗(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建立“物业服务专栏”,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服务合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内容,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落实一年2次的测评工作。四是优化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制度,将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奖励范围覆盖至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五是严格落实小区“四查”制度:即小区经理日日查、物业企业双周查、房管所月月查、区房管局抽查。全面落实《青浦区关于预防和打击强行垄断居民小区装修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及《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强行垄断小区装修、敲墙业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日常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小区发生的野蛮装修、敲承重墙或类似垄断经营、威胁业主等情形,严禁不法行为的发生。
2.房地产市场方面。一是加强一房一价审核。做好区域内楼盘上市价格高低搭配、上市时序先后安排,确保本区域房价稳定。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制定《青浦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继续重点整治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监管。加强商品住房认筹、公证摇号、选房等环节监管指导。四是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落实交易中心预检窗口预检、受理窗口核验、初审办审核、负责人终审、发证归档流程。
3.房屋租赁方面。一是保持“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整治高压态势。每年指导各街镇对“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情况进行排摸,制定相应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作用,对整改后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房屋进行复查,对新出现的“群租”、“居改非”和“车改居”户及时宣传教育、劝阻制止,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三是继续对房产中介开展专项检查。
4.国有土地上征收(拆房)方面。一是强化“阳光动迁”政策。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做到网上公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落实征收过程监管,做到政策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和房源公开。二是强化落实拆房工地施工规范。实施拆除房屋工程必须办理工程项目备案、交底等审批手续。每月一次及不定期的开展突击检查,对工程施工组织不规范,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措施不到位的拆房工地,采取通报和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完善长效管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控机制,局党委班子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具体事宜;分管领导定期牵头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推进情况、排查存在问题、汇总整治数据、调整阶段重心;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定期研究本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情况,不断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排查,做到建章立制、拾遗补漏。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把工作做到百姓心里。结合房管实际,将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至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拆房)基地等。做到修缮工地、拆房基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提高
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前提,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切实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遏制房管系统各类行业乱象,为本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二)线索排摸要加强
深入开展“三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即对群众“再动员一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再梳理一遍”、对查否的线索“再核查一遍”),通过采取鼓励群众举报,深挖房管系统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深入挖掘专项斗争新的发力点、增长点。
(三)信息报送要完善
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要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汇总,做好日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统一报送到局办公室(RTX:办公室王芬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每月就开展的扫黑除恶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6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在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应紧紧围绕2020年“三年治本”的阶段目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着力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形成压倒性态势,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再作新贡献,为平安华蓥建设再添新亮点。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深挖线索,坚持破难攻坚城市管理领域
(一)加大排查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落实责任倒查,坚决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五、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查漏补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股、室、队、所认真对照全国、全省、广安市和华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差距,强力补齐短板。
(三)强力督导推动。组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采取暗访明查形式,结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队、所、股、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真实掌握各单位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督办,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效果。
(四)逗硬考核问责。局扫黑办牵头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斗争成果、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常态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促进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质效整体提升。对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乱不治,组织推动不力、斗争后效不明显、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要从严问责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和校园及周边综治治理、平安学校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创新、富裕、宜居”邵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邵东四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明华
副组长:李邵魏跃东 申东升
成 员:刘林海李文军申才方尹小明王希军王君红 彭波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四、打击重点
一是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敲诈勒索,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校霸”等人员;
二是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校长、教师、机关干部;
三是校园周边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和情绪行为偏执人员等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四是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五是挑唆校内外人员对师生进行欺凌和暴力活动的有关重点人员;
六是胁迫学校女生进行非法活动的重点人员;
七是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八是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九是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的干部、教职员工及社会闲杂人员;
十是周边是否有从事邪教、传教等组织活动等重点人员。
十一是其他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师生报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栏,张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和排查的重点人员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成立了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开展相关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专项斗争期间,教育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8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在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应紧紧围绕2020年“三年治本”的阶段目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着力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形成压倒性态势,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再作新贡献,为平安华蓥建设再添新亮点。
一、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最高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始终坚持长效常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破解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深挖线索,坚持破难攻坚城市管理领域
(一)加大排查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四、落实责任倒查,坚决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五、 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查漏补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股、室、队、所认真对照全国、全省、广安市和华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差距,强力补齐短板。
(三)强力督导推动。组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采取暗访明查形式,结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队、所、股、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真实掌握各单位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督办,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效果。
(四)逗硬考核问责。局扫黑办牵头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斗争成果、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常态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促进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质效整体提升。对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乱不治,组织推动不力、斗争后效不明显、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要从严问责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 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 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0

  根据未央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落实西安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校领导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到2019年元月31日,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家长联动,宣传正面典型,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杨晓云
副组长:文晓琴、黄闯、王少静
成员:庄平、樊王晔、朱文章及各班班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发动,我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9月21曰至12月31日扎实摸排。一、我校将深入摸排学校周边环境;二、快侦快办;三、完善防范机制。
第三阶段:2019年元月1日-31日我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报总结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我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这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开展好本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专项组的领导,联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智能,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公众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专项活动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按要求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开展“法律进课堂”、“法治第一课”、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使广大学生理解和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1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平安办、省扫黑办《平安陕西建设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省厅《2020年平安交通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省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厅“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决胜扫黑除恶、助力全面小康”工作主题,加大公司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整治各种乱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丰富载体,精准宣传
1.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部署、新要求。
2.宣传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持续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取得的显著成效。
3.宣传各公司、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突出成效等,从中发现典型,树立行业典型。同时,深入宣传行业整治行业乱象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源头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办法做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基层推广。
4.各公司、各部门要拓展宣传报道思路,强化精品意识,把握好时效度,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法律政策等,注重趣味性、生动性,讲述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传播党的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充分利用好媒体各类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不断加强行业扫黑除恶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组织,深度宣传
1.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利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栏,编发我公司扫黑除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保持一定篇幅的稿件,充分展示我公司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展厅、进车间”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的辐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活动,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报道,有理有据解疑释惑,以案示警,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
四、工作要求
1.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各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宣传工作。
2.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策划,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坚持让事实说话,让典型说话、让群众说话,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和报道载体,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对行业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要慎重把握,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2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双阳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 长: 康宏志 校长 法人 张春凤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宋德成 后勤副校长
蔡玉华 工会主席
组 员:朱晓晶 教导处主任 孙晓玉教导处副主任
鲁万地 大队部辅导员 尹文明 总务主任
五、各级职责
组长康宏志 张春凤 负责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工作,主持领导小组会议。
副组长宋德成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落实。
组员朱晓晶负责做好家校沟通,负责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组员孙晓玉负责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信息、问题排查线索处置。
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六、工作重点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迎接督导检查。学校要健全和逐步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3

  根据未央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落实西安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校领导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到2019年元月31日,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家长联动,宣传正面典型,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杨晓云
副组长:文晓琴、黄闯、王少静
成员:庄平、樊王晔、朱文章及各班班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发动,我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9月21曰至12月31日扎实摸排。一、我校将深入摸排学校周边环境;二、快侦快办;三、完善防范机制。
第三阶段:2019年元月1日-31日我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报总结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我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这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开展好本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专项组的领导,联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智能,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公众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专项活动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按要求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开展“法律进课堂”、“法治第一课”、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使广大学生理解和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4

  为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专项斗争三年为期部署安排,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长效成果,根据县教体科技局发【2020】15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学校创建,巩固提升全国扫黑除恶取得新成果,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积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仁河口镇中心学校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仁河口镇中心学校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创建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使黑恶势力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学校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学校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学生间黑恶势力“违纪小团体”得以铲除,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校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教育教学工作新突破。
四、创建标准
“无黑无恶”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良好;师生无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人员,无涉黑涉恶案件发生;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有效,师生安全感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县年度公众安全感调查报告),学校监管措施扎实落实,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知晓率、群众认可率、公众安全感达到上级要求。
五、创建任务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1.深入宣传发动。统筹各类宣传资源,综合运用黑板报、校园展板、学校公众号、显示屏等手段,立体化、全方位、全时空宣传“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重大成效,全方位展现我校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单位的信任,增强对专项斗争的信心。
2.开展层层宣讲。按照“校领导包抓年级组,中层管理包班”机制,持续开展层层宣讲,充分展示我校对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深入宣传专项斗争的相关法规政策、线索举报方式、奖励措施、保护举报人措施和学校信箱举报平台,鼓励教职工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校园综合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3.提升线索质效。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扎实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强化与举报人沟通反馈和重复举报线索复查复核,确保交办线索于能按时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4.深化教育行业领域治理。结合学校自身职能,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问题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乱象问题,建立整治方案、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限时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治”,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着力营造“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和谐校园。
5.加强班级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建设,教师结合“讲政治 严作风 强落实”专题教育,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三)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实现长效常治。
6.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师生内部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转化为依法严惩、深挖彻查、铲除土壤等方面的制度,制定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为实现长效常治奠定法治基础。
7.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定期邀请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警队、综治等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对校门口、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和周边涉及场所、治安乱点乱象等进行专项整治,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8.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坚持依靠教职工和家长,深入推进“大宣传大摸排大化解”专项行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载体开展宣传,全力提升“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不断发动教职工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9.健全以案促改长效机制。针对黑恶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治”,切实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发现一类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方面制度,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
六、创建要求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无黑无恶”示范创建我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校长亲自安排部署,德育处扎实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深挖细查,提高对黑恶势力的发现能力,聚焦发现和打击师生里的各种乱象。①威胁他人,向他人索要钱物的同学;②煽动班级同学闹事、闹课、逃课、捣乱课堂纪律等行为;③学生间私建QQ群,微信群,便于打联机游戏,在学习上不作为;④以大欺小,学生小团伙合同欺负侮辱他人的;⑤同学间乱起绰号,直呼老师名字的不尊行为;⑥重拳打击教师间不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违规行为。
(三)夯实行动.加强线索排查,班主任德育处对全校学生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线索,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经过初步核查,涉嫌违纪的,及时处理。加强情报分析。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纪事件的台账,汇总涉恶学生全部信息,批评教育的谈话记录进行存档.加强检举揭发。对于善于检举学生间涉恶的同学大力表彰。形成涉恶学生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师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警为引领,落实从严治教。锻造和谐辛福的教育教学环境,营造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校园正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篇15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确保本次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村两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设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357-85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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