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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三篇

更新时间:2021-02-22 来源:百科大全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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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心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1

  一、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对象

  学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组建机构

  (一)学区成立 “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任组长,书记、政工干部任副组长,辖区学校校长及学区各线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片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二)学校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原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校科学合理的竞聘实施方案。

 

  四、竞聘方法

  竞聘以各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首轮校内竞聘

  各学校按学校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申请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工作及考勤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

  未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须全程公开留痕。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藏、援青)、借用、挂职、交流归队、离岗退养的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二轮学区内竞聘

  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首轮竞聘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二轮竞聘由学区统一组织实施,再次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组织调剂

  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落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五)聘任录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五、岗位竞聘中如何产生落聘人员,二轮学区内如何竞聘

  (一)产生落聘人员

  相应岗位竞聘完毕后,若未聘人员数量已少于或等于方案中规定的落聘比例,则未聘人员直接视为落聘;若未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通过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二)二轮学区内竞聘

  直接聘用、组织调动和首轮校内竞聘完成后,各校将空缺岗位及落聘人员上报学区。待学区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需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意向学校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所学校,但可以竞聘多个岗位,也可以填报服从分配。各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量化,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初审,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解析

  此套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可圈可点,有一些方法还值得推广,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存在问题,现解析如下:

  一、值得推广的地方

  1、对临近退休教师、请产假及重大疾病教师的人文关怀

  此套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对临近退休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及患重大疾病等教师的人文关怀,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此做法值得其它地方学习。

  2、不管学校是否超编,原学校教师90%以上无需调动,有利于学校稳定。

  如果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动作太大,让很多教师背井离乡,其实不利于学校发展,教师也没有归属感,而此套实施方案基本上可以确实原学校90%的学生不会流动。

  3、首轮落聘人员也可以填报服从分配表,进行区内调剂。

  对于首轮校内竞聘中落聘人员,可在学区内调剂,从而减少落聘的可能性。

  二、此方案中值得探讨的地方

  1、不管是学区内竞聘,还是学校内部竞聘,有话语权的基本上是学校领导,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有监督力量的加入,杜绝权力集中引发的腐败问题。

  2、末位淘汰制可能让“落聘教师”集中到偏远学校,引发新的不均衡。

  3、借用教师需返回教学岗位,而非直接聘用。2019教育部印发通知,只有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并且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才可借用,还要求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基层学校一些教师被长期借用,若被借用教师直接聘用,违背“县管校聘”改革的初衷。

  中心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大英县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和《大英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教师竞聘上岗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师资合理配置,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师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

  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事职相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截止2017年12 月31 日前未退休的我校在编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3、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担任班主任能力。

  五、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大英县推进“县管校聘”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学习学校具体实施方案,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1)成立大英县实验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漆英

  成员:李 志 李朝晖 何仁信 郭洪才 石方强

  冉体雪 漆康林 唐小英

  下设办公室;龚成伟

  (2)成立竞聘上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杨文勇

  成员:余国容 田秀珍 冷文安 陈亚兰 陈刚

  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7月15 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宣布并公示。

  (四)、组织竞聘

  (1)学校按班主任、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2)教职工向学校提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

  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大英县实验学校应聘资格。

  (3)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所有教职工的申报岗位由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考核该同志是否适合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

  出现以下情形的教师,作为落聘教师处理;

  ①违反师德师风,

  ②违法乱纪,社会影响极大,

  ③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无故旷工、连续旷工达到7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 个工作日

  ⑤教育质量连续三期黄牌警告,

  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组织竞聘会。

  若岗位数大于申报数或与申报数一致,则原则上直接聘用到岗位。

  若岗位申报人数超过设定岗位人数,则由申报人述职,陈述申报理由,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学校按照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

  (择优顺序如下):①教学效果好的优先,②年龄大的优先,③原从事岗位的优先。剩余人员参加第二轮(或第三轮)剩余岗位的竞聘。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6)校内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由学校上报到县教师管理中心,参加教育系统学区内或跨学区竞聘上岗(具体要求按县教发[2017]24 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方案由大英县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中心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瑞安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及《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目标

  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塘下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条件

  (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态度: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积极钻研,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

  五、组建机构

  (一)学区成立 “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学区党委书记、主任张德光担任组长,学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蒋玉科担任常务副组长,学区政工干部戴永武担任副组长,辖区学校校长及学区各线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二)各校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视学校规模由3-11人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需经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报学区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校行政领导、工会、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2、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本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书记任组长,如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

  六、竞聘方法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首轮校(园)内竞聘

  各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成果及考勤等,业绩时限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1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业绩考核具体细则由各校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也可参考高楼、陶山教育学区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缺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学区派员现场监督。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和组织调动

  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2019年适用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藏、援青)、上挂的教师,离岗退养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教师,交流归队教师,见习期内的新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直聘对象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继续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依据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意见,确定校长、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交流名单,具体交流学校、岗位服从市教育局安排。尚未落实确定的流动、交流对象,需参加原单位竞聘。

  孕期与哺乳期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从孩子出生日计算)。

  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由于工作原因,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任为责任区督学,编制由市教育局单独划给聘用学校,不再参与学校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组织调动的对象由教育局直接调配,不再参与当年度竞聘。

  (三)二轮学区内竞聘

  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学区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调配。经考核聘用人员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聘用,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

  (四)组织调剂

  市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待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上期聘用学校培训或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给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五)聘任录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七、岗位竞聘

  (一)校级领导聘任

  学校校级领导根据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考察任命。校级领导须面向全校教职工作就职演说。

  (二)中层干部竞聘

  根据编委办文件规定中层职数,设定中层岗位,按时公布。中层干部竞聘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瑞教人【2018】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其二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有意向参加中层竞聘的教师(包括符合条件的原中层干部),填写《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提交校长室。其他教职工也可联名推荐。考评组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组成,校长任组长。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中层岗位,由学校考评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上报发文明确。工会等群团负责人按规定确定后不再参与中层干部竞聘。

  (三)班主任竞聘

  公布班主任岗位(凡申请教学岗位老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班主任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瑞教人【2018】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确定;其二可由教师个人申请和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相应人员)任组长,德育线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班主任自然聘任为相应的学科教师,未聘人员参加科任教师竞聘。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四)段长教研组长竞聘

  公布段长和教研组长岗位。段长和教研组长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瑞教人【2018】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聘确定;其二可由教职工自荐和教学副校长(或相应人员)提名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已聘任的班主任也可申报),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可采用教师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五)学科教师竞聘

  根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总数,减去行政人员、班主任、段长、教研组长对应的学科岗位,公布实际学科岗位。由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学线为自然成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或由考评组和全体已经被聘任的班主任现场投票打分、业绩考核量化结合的方式。分组、分学科按照岗位数聘任,根据总分由高到低分学科聘任。未聘人员可以申请教辅岗位的竞聘。可能缺少的岗位由校内调剂、校间竞聘或学区统筹安排。

  (六)教辅岗位竞聘

  学校公布实际教辅岗位。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当岗位没有专职应聘时,学校可由相关已聘人员兼任,兼任按一定的工作量计算。考评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办、总务处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合的方式。入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筹安排。

  (七)待聘人员

  相应岗位竞聘工作完毕后,若待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八)二轮学区内竞聘

  第一阶段校内竞聘工作结束后,各校将空缺岗位及待聘人员上报学区。待学区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填写《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二轮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量化现场演说打分,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待岗人员。

  (九)竞聘要求

  每一轮竞聘中,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对已竞聘上岗人员,由学校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教师竞聘岗位填写申请表时,须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愿意承担满工作量和适当的超工作量,热爱学校。

  3.按学科标准及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教书育人。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为人师表。

  八、时间安排

  5月10日——15日:传达上级相关文件;成立学区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5月21日——31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6月1日——21日:公布学区学校竞聘方案、公示二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宣传工作。

  6月22日——25日:完成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

  6月26日——7月1日:中层干部竞聘、段长教研组长竞聘、班主任竞聘、科任教师竞聘、教辅岗位竞聘、上报首轮落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

  7月2日——5日:学区公布各校首轮竞聘后空缺岗位、跨校竞聘,学区协调安排。

  7月6日——7日:上报竞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各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后,制订相应的竞聘方案,报学区审批后再组织竞聘。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如果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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