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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2016食品安全半年总结范文

更新时间:2019-11-29 来源:出国新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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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半年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强力推进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以日常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效有序地推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得到了社会认可,民意测评成绩不断攀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荣获全区职能部门第一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落实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区迅速召开了全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工作的有关问题。机构编制“三定”文件已完善修订,人员配备到位到岗。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局已全面开展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备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工作,实现了职能全面接交、人员迅速集结,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平稳、高效、有序,受到市政府和市食药监局的表扬。

2、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全面签定目标责任书,年初,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签订了《2015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二是精密编织三级监管网。完善区、街、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专人。三是严格考核注重绩效。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实行严格考核,注重绩效。

3、强化风险防控。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截止目前已完成检验检测6417批次,合格6292批次,合格率98.05%。其中定量1537批次,占完成任务的102.47%,合格率93.69%。定性5050批次,合格率96.08%。同时,并每月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50个以上批次的检测结果,及时温馨提示辖区内广大居民消费者。充分运用好检测结果,将其作为风险等级管理,“黑名单”制度的有力依据。

4、科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了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严格了应急值班制度,实行365日昼夜值班,落实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应急不留空档。规范了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本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创新举措,着力抓好培训和宣传。

一是抓主体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提高监管能力。针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量大的实际情况。今年组织了全区街道、社区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约200人,进行培训考核。同时组织了430家医疗机构举办了“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暨医疗机构培训会”,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抓主题宣传扩大影响。利用重要活动,突出食品安全宣传主题,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6月16日,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月11日,我局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约300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反响良好。12月4日,我局在侯家塘红旗法制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等。同时,利用重大时节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3.31全国投诉举报宣传日”和“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生效日”等,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今年,全区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48次,媒体播放宣传报道9篇,向市、区报道信息73条。

(三)铁腕整治,筑牢安全屏障。

今年已开展两节两会、高桥和红星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小”整规专项整治、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近50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我区于4月28日召开了 “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后各街道(镇)召开街道(镇)和社区(村)食品专干培训会,明确了排查方法与措施。同时加强对街道(镇)的现场抽查督导工作,协助长沙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四小”门店进行严厉查处。据统计,4月-8月底,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其中责令整顿规范小作坊25家,劝离5家,取缔小作坊8家,提交承诺书25份,小作坊建档25家;检查小餐饮店许可建档共计1993户,其它小型餐饮许可169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执法车辆182台;区工商分局共检查小食品经营店2435户,清理规范小食品经营店1459户,查处开展监督抽检食品69批次,抽检合格66批次,抽检不合格3批次,查扣问题食品39公斤;检查78家单体药店,发现1家药店无证,已经责令关停;检查小诊所135家次,责令整改5家。

2、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春季、秋季入学及相关重点时段,我区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切实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的“零容忍”。今年,已对区内所有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院校开展了两轮次以上的督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99家,其中大中专院校13所,中小学60家,托幼机构126家,学校内超市36家,校园周边食杂店37家。今年10月份在我局新组建之初,开展了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校园及周边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3、加强高桥、红星两大市场及红星冷库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红星、高桥市场及红星冷库食品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该区域的人员配备。除了增强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外,为确保节日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我局联合相关街道对高桥、红星市场开展为期1个月(1月15日至2月15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4581 家。对高桥商贸城7家问题较为突出的腊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查处,查获问题腊制品9905.2斤。这次专项整治震慑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秩序,得到了长沙晚报等媒体正面报道。

4、全面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我区现有135家单体药店(含跳马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431家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家、诊所173家、门诊127家、村卫生室27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35家)。在明确事权后,我局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将全区13个街道(镇)分成2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检查整治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共计432家、单体药店105家,现场责令存在问题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规范了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5、逐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经营门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6家次;二是开展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门店21家次;并由我局牵头、街道配合开展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单位102家,对存在问题的2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8家。

6、全面开展“四查”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今年我局积极稳妥开展了 “四查行动”。逐步建立与完善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基础数据库,目前已检查餐饮门店999家、药店53家、诊所20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8家,食品流通店116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17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19家。今年在市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重点分布在高桥大市场,其中化妆品批发企业135家,连锁美容美发机构98家,单体美容美发门店231家,连锁专卖专营店22家,单体专卖专营店40家,共计526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76家,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体药店(不含连锁)11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另有30家企业经核实原址已不经营),共计226家。

7、大力开展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掌握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监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为我区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2015年10月11日开始,依据“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风险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各街道(镇)正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排查;同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进行分级监控。

(四) 畅通渠道,健全快速协同处理机制。

一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各社区宣传橱窗公示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260 起,其中直接投诉171起、上级交办函51起、12345市民信箱36起、区长信箱2起,处理率100%,兑现奖励4000元。对已核实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应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回访复查,确保执法效果常态化。

二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1-10月份,共完成行政案件73件,罚32.0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后率先在全市内五区开展了行政处罚办案工作。

三是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辖区各类医务人员的药(械)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培训。截止11月27日,我区共报告39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一般报告68例,新的严重报告7例,严重报告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7例,其中III类医疗器械47例,严重报告34例,报告及时反应迅速,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的年度任务。

四是积极回应“民意快线”反映问题。全年共接到“民意快线”群众反映问题3批次50件,做到了领导重视、快速整改、及时回应,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我局荣获区职能部门满意度第一名的佳绩。

(五)规范管理,实施全程监管精心打造豆制品放心工程。

为保证市民能吃上放心豆制品,全力推进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建设。一是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对区内原32家豆制品作坊进行复查,对现存的20家作坊加强了政策宣传和引导,并对不符合要求的4家作坊进行了打击取缔,二是借助市场集中招商。组织有意向的作坊业主到基地进行实地观摩,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了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5000余份。最后,确定了符合条件的21家作坊及时集中入园严把“入园关”。三是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加大了日常监督管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节假日重点时节开展检查,促使基地改善其生产环境,真正让基地和作坊业主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责任关”。四是强化检测,全程监管。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检集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抽检,以先紧后松、按期推进的形式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政府网站、基地宣传栏、豆制品基地微信群上公示。今年共出资2万余元开展了40个批次的检测,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强化检验检测,使豆制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严把“质量关”。目前,基地还有21家作坊集中生产加工,每天使用黄豆5000公斤。

二、明年工作重点

2016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以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监管制度为核心,全面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想法是:

一是科学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将进一步抓好我区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监管队伍的作用,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提高队伍的监管能力,重点明确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场企事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组织的监管作用,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确保监管全面覆盖,消除监管盲区;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评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在立足重点环节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并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高桥、红星两大市场的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切实加大小作坊“小、远、散、脏”的专项治理,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从严、从重执法,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震摄作用。

总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全面整合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市民安全消费意识,有效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为打造长沙市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新贡献。

食品安全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东湖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区食安办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上半年,街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杨映玫副书记任街道食安委主任,执法队、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领导兼任副主任,街道各部门、社区、股份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上半年,街道按照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完成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任务

4月份以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改造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本街道已全面完成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任务【据统计:①家禽经营档从业人员转岗共6个档;②家禽档口改造共29个档;③家禽档口转营共29个档;④目前正在经营光禽档有2档口(新一佳超市、吉之岛)】。主要工作举措: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统筹组织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结合辖区的实际,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三是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及时总结分析前期专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专项工作作出相应举措。四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家禽零售市场设置及经营档位指导升级改造工作的开展。

街道重点加强在社区肉菜市场、购物超市、住宅小区的宣传科普力度,深入宣传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目的意义,做好对经营户、消费者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更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6次深入到辖区各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中部分家禽经营者提出的实际问题,一一作出说明解释,打消了市场方及经营者的疑虑。

街道联合多部门加强对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的专项工作管理。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队、东湖市场监督所联合执法,加大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截止目前,街道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现象,为专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序的保障。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

上半年,街道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打击各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主要有:

1、春节前夕,街道组织开展对喜荟城购物广场食品安全检查活动。东湖市监所介绍了东湖辖区餐饮单位评级的基本情况,同时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遇到的问题做出了汇报。喜荟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力配合创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2、春运期间,街道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公安、消防、东乐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对东湖汽车客运站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东湖客运站提出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些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3、3月,街道组织市监、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布心中学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检查组对布心中学校园周边所有餐厅、小吃店及售卖袋装零食门店、报刊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一些可能的食品安全隐患,街道要求职能监管部门加强跟踪,确保安全。另要求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加强学生的教育培训,引导学生不到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及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门店15家)。

4、4月,街道组织街道安监科、东湖市监所联合行动,对位于梧桐山社区横排岭村水厂后面一无证照豆腐加工“黑作坊”进行取缔查处。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黑作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加工工具依法扣押,并对加工场所进行了取缔查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

5、上半年,联合东湖市监所开展食品安全清查摸底,建立健全信息化台帐。对本辖区各类重点食品销售网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散装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检查。共出动人数130次,检查商户200多家,立案查处无照食品经营13宗。

四、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上半年,街道认真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传达贯彻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在本辖区的各公共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6月17日,街道食安委借以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布心股份公司、布心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在布心社区文化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中,街道运用悬挂张贴各类宣传专栏、标语、宣传挂画、图片展览、播放VCD形式,展示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发放解读《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知识,热情地接受了广大市民的有关咨询。据统计:这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出动宣传人数30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1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000份,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纸巾盒500盒和环保购物袋3000多个。

上半年,根据区食安办要求,街道围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开展科普大讲座、食品安全研究讨论、食品电视节目、市民体验活动、知识竞答、印发宣传材料、出刊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等宣传活动)据统计:上半年,街道组织了3次现场宣传咨询,出动13车次宣传流动车,出黑板报9期。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二是有的经营户对购进的食品仍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企业(经销商)的资信档案。

三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四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六、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辖区无照无证餐饮店和食品加工窝点的取缔工作以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插花地”等区域食品安全管理)。

3、加大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

4、巩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成果。

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大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

5、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半年总结

半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xx县商务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加大宣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扎实抓好全县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的质量安全监管。1-6月,年全县共计定点屠宰生猪xxxxx头,同比增长21.2%,县城生猪屠宰进点率xxx%,乡镇生猪屠宰进点率97%以上,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肉品出场合格率xxxx%,没有发生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酒类流通安全事故。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序

为加强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对生猪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主抓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和酒类管理工作,并建立了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以便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实施。制定下发了《xx县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了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

二、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我局切实加大了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宣传力度,工作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形式及xx商务之窗等网络媒体,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县首届政务公开活动日和6月县里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板报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多人次,同时通过“xx商务之窗”及时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有序推进

(一)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上半年县城屠宰场积极筹资对屠宰场附属设施进行了完善,相关工程施工已完成,我县城区肉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在规范检验检疫上,实现机械化屠宰与科学化检疫检验的同步进行,有效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的管理,确保市场肉品供应安全。

(二)认真落实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与全县15家屠宰场(点)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屠宰场企业郑重承诺: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守法诚信经营;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严格生猪收购、屠宰加工、检疫检验;不宰杀含“瘦肉精”的生猪;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开展了对屠宰场(点)执行生猪进场(厂)查验登记、生猪产品流向登记、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生猪货主和肉商(用肉单位)备案登记等情况和酒类流通经营商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以及酒类产品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督查,进一步完善屠宰环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可溯源制度。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6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5-11月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联合执法检查6次,32人次,检查屠宰企业11个(次),没有发现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和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确保了上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1-6月,共出动商务综合执法41次,xxxx人次,检查督查酒类经营户12家,定点屠宰场(点)21家(次),有力打击了商贸领域不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商务领域违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塑造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二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搞好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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