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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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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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ywlwh.com--出国新闻】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大姚县民政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张杨(县民政局副jú长),第二新闻发言人:赵红(县民政局副jú长),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大姚县民政局政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局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县性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县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三)例行的局新闻发布会,由局分管jú长审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局有关会议决议或jú长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审批。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股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股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五百字,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县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发改部门重大新闻的发布行为,扩大人民群众对发改局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遇有关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区性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发改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区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一、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某些特定的政府新闻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是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新闻发言人是经政府及部门授权代表本单位全面对外发布信息的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加强协调,为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使新闻发言人权责一致,改变新闻发言人设而不用的现象。
三、新闻发言人根据政府和部门的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政府和部门立场。其中,部门的新闻发布会权限与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一般采取“谁负责,谁发布”原则。
四、各乡镇(街道)、部门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加强与区政府新闻办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