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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

更新时间:2020-11-26 来源:国外生活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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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不仅对于民主党派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

  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但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民主、共和两党长期以来轮流执政,控制着各级政府和立法机构大权,在制定国家和社会政策时具有重要影响。

  政治制度的维系要素

  独立之初,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认为政党是欧洲旧政治的产物,力图将政党及政治派别排除在政府管理制度之外,希望通过分权、制约和平衡原则和由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等各项宪法规定安排美国的政治制度。

  19世纪初,美国以财产多少是否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规定被取消,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选举权,这就需要采取一种手段来动员组织广大选民,政党因此应运而生并日益成为美国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维系要素。到19世纪30年代,政党已牢牢植根于美国政治生活中。

  在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并立的政治氛围下,两党制在美国逐渐定型。民主党和共和党拥有各自广大的选民基础。两党竞争成为美国政治制度最显著和最持久的特点之一。两大政党掌握了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的权力,两党体制主宰了联邦和州的政府。自1856年以来,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便是民主党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大政党总统候选人得到的选民票平均为95%。

  美国还有绿党、改革党等其他小的党派,但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在美国政局中只是昙花一现的政客,影响力较小。虽然一些第三党能够在某次选举中出点风头,但很快就被选民遗忘,销声匿迹,或是被主要政党所吸收。

  选举制度的依托

  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在美国具有重要的政治标签作用。白19世纪60年代以来,两党便主宰了美国选举政治。两党的理念和形象植根于美国主流社会思潮,对选民的影响相当大。选民往往根据一个候选人所属的政党判断其政治立场和政策主张,从自身的党派倾向出发决定给予支持。

  美国两党本身就在提名候选人争夺总统、副总统宝座的竞选过程中形成。选举制度反过来又强化了两党的地位和影响力,两党可以直接影响候选人的产生。美国历任总统、国会议员、地方政府领导等重要职位大多由来自两党的候选人出任。历史上,美国政党领袖和党团组织曾依靠把持该政党候选人的推举和决定权而垄断政治大权。后来,政党候选人提名虽然主要由党员和选民通过选举直接决定,但两党各级组织通过招募基本人选、协调参选名单、提供选举支持等方式,仍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最终结果。

  美国的国会选举和州议会选举规定是“一个选区选一人”,拥有政党支持成为选举获胜的重要条件。人数较少的小党与第三党很难战胜大党作后盾的对手。两党在产生出自己的候选人后即投入竞选活动。尽管当前美国选战的主体已转向候选人自行组建的竞选班子及类似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其他利益集团,但两党组织的作用仍不容低估。

  两党对选举的影响力还表现在运筹竞选经费和竞选组织等方面。两党全国委员会具备筹措巨额资金的能力,能够根据需要进行转移支付和联合调配,在总统和国会选举中施加影响。在选战动员和组织工作上,两党在全国各地拥有广泛的各级党组织和机构,能为候选人临时建立的竞选班子提供重要帮助,如发动选民投票、提供工作人员、发放竞选广告等。在选举造势方面,政党可以依靠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整体形象和满意度,提升本党候选人的个人形象和选民支持率。

  20世纪以来,两党对候选人产生的控制力大为下降,候选人而非党组织成为选举政治的核心,但相对其他利益集团和政治团体,两党对候选人仍拥有独一无二的影响。

  权力和决策的运作渠道

  人事任命的阵营影响。行政上,两党争夺轮流执政的重要出发点之一就是保证本党出身的人士能够占据主要职位,两党提名当选的总统拥有政治官员的人事任命大权,形成两党政治分肥制度。虽然政党的组织机构对政府职位的任命直接影响不大,但政党能够对政党领袖的人事任命施加压力,间接影响政府组成和运作。立法上,国会和州、地方议会儿乎全部由两党议员组成,两党的党团组织主导了立法议程,选举产生议长、议会委员会主席等重要职务。司法上,美国虽标榜司法独立和政治中立,但最高法院及各级联邦法院法官需要由两党出身的总统提名,需两党把持的参议院确认,法官的政治立场和党派背景仍是能否获得任命和通过的关键。在州及地方政府中,主要职位同样大多山两党出身的候选人和官员所占据。

  政策过程的党团影响。美国政党没有直接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但政党能够通过自身的活动,把其主张注入行政、立法部门的决策过程中,反对或支持某些政策主张,影响各项决策。各级政府和官员在决策过程中,一般都很难摆脱政党立场、倾向和主张等因素。可以说,一旦缺少了两党提供的阵营平台,各级政府决策运作势必受到很大限制。

  民众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

  美国的政党组建是开放的,任何人都能自由组党,任何人都能去募捐选举经费。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本身组织分散,权力分散,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严密的政治纲领,在组织上实行进出自由,但两党作为制度化的强大政治力量,在美国社会中具有很强的动态包容性与多样性,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选民认同。近三分之二的美国人自认为是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即使那些自称的无党派人士,通常也具有政党倾向,并表现出高度的政党忠诚。

  美国政党内部强调平等和竞争,注重从社会各个层面和集团中吸引支持者。政党内部政策辩论和推举候选人过程通常相当激烈,有时党内竞争甚至超过两党之间的竞争。

  美国不同阶层民众的政治参与需要五花八门,对两党的支持情况并非完全固定化。尽管民主党的基本支持者通常是收入水平较低的民众,但民主党也非常重视从中上等收入的选民层中争取支持。反过来,共和党也从为放弃从工会成员中发展支持者。尽管普遍认为工会会员主要是民主党的支持者,但共和党在大多数选举中都争取到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会会员选票,有时甚至更高。

  政党也是连接个人与政府的重要环节。政党地方组织的工作人员,负责直接联系普通选民,向民众介绍他们所了解的政府部门情况,帮助需要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民众。有问题要解决的公民许多时候把政党地方组织机构作为向政府部门提交问题或寻求帮助的渠道。

  社会思潮的承载器

  美国政党内部较松散,不严格遵循统一的思想和完整的政策目标。但政党要在选举中获得支持,必须赢得尽可能广泛的社会阶层,需要体现其意识形态,显示出一定的政策灵活性和吸引力,容忍能吸纳代表不同社会阶层的思想。

  虽然美国两党的理念始终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但政党的政纲、政党演说人的讲话、竞选的文献、政党在各种立法机构提出的议案、政党中担任公职的人员草拟的文件,都要尽量反映美国的传统,反映社会思潮的需要和方向,迎合民众对个人权利、经济自由、宗教自山、言论自由和司法平等的关心,最大程度争取选民支持。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美国两大执政党的政策上有相当程度的交叉,许多政策即使经历了政党的更迭也没有经历突变。这与当时美国民众主流社会思潮的相对一致有一定的关系。今天,美国面临国内国外诸多问题,许多棘手的问题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迅速解决的,围绕解决这些难题,两党所代表的社会思潮之间的差异和对立大大增加。

  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美国是一个多元的社会,社会容许发展各种各样的自发的团体,各利益集团常出现潜在争议和冲突严肃。政党为了不疏远选民,经常积极帮助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减缓紧张状态,最大限度争取各方面选民的支持。众多分散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正是在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旗帜下形成了两大相对稳定的联合,从而在经济利益、伦理观念和对外政策等一系列重大议题上找到了契合点,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理念也得以达成平衡。

  在美国的政党制度下,政党之间强调选举道路,相互间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容许组织私人军队、秘密警察、暴力小组、恐怖分子集团。两党达成轮流执政的默契,形成通过竞选的方式来决定胜负的传统,避免使用武力或强硬手腕去夺取政权或者维持自己的政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美国社会的稳定性。

  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

  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不仅对于民主党派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民主党派的性质不明晰,地位不确定,势必影响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多党合作制度的运作和发展。所以科学界定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民主党派的是否继续存在,处于何等地位,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曾经有过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和意见。建国初期,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因而“可有可无”;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已经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因而没有存在的价值;“文革”结束后,又有人认为民主党派的存在只是其原来所联系的阶级、阶层一代人的事,随着这些人退出历史舞台,民主党派就可以“一代而亡”了;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加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民主党派已经不再具备政党性质,已由过去的政党逐渐演变为社会团体了。改革开放以后,围绕民主党派的性质也有过民主党派是“参与执政”、“亚执政党”、“次执政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是“联合执政”的争论。

  1989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文件第一次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把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民主党派定位为“参政党”。“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创造性地回答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使中国的民主党派有了明确的政治地位和制度保障;同时也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领导党更充分地获得了政党理论层面和逻辑层面上的说明和支持(有他党存在)。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定位,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标志,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一个创造。不仅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坚持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为世界政党政治研究提供了新的内容。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的政治地位,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所决定。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统一,工人阶级的领导和广泛的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两大基本规定性,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是人民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定位又是根据各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确立的。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有着漫长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就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共同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多党合作已经形成初步的格局。从建国时起,我国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活跃在国家政治舞台上,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到中央各部的部长、副部长及地方各级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中,民主党派都占有较大的比例。虽然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受到损害;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党派的活动几乎陷于停顿,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遭到破坏。但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统一战线工作和民主党派的活动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协、人大、政府等部门中的任职比例日趋合理,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关系协调、顺畅,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得到空前的巩固和提高,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越来越巩固,多党合作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和党的重要文件,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政治制度。

  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同西方国家的多党联合执政有根本区别:一是以接受共产党领导为前提,是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二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政治基础,不允许存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政权的政治组织。三是实行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提意见、作批评,而不是法律监督。四是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人大代表,是按照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参加人大活动,行使代表权力,而不在人大中组织“议会党团”和以党派身份进行活动。五是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不是根据政党的席位来分配的,而是经过推荐、协商、考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任命。他们在政府部门不是代表民主党派,而是同中共党员干部一样,“都是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政令、法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六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所有这些,核心在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和多党合作中的绝对领导地位,即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

  综观美国政党产生、发展的过程,我认为有以下特点。

  一.美国政党的产生是与总统的竞选相联系的,也是为总统竞选服务的,同时,它的发展也是同选举权的扩大紧密相连的。可以说,美国总统的竞选造就了美国的政党,美国选举权的扩大,则推动了美国政党的发展。

  美国在19世纪初取消了参加投票资格的财产要求,随着选民数量的急剧增加,就需要一种手段将广大选民动员起来。政党遂成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的制度化的方法。因此,美国政党的产生是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到了19世纪30年代,就成为政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民主党和共和党每4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就是该党下一届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大会,和全党投入总统竞选的动员大会。

  今天,共和党和民主党完全控制着美国的政治进程。大约2/3的美国人认为自己不是共和党人就是民主党人,甚至那些正式宣称自己是无党派者也都有党派倾向,并表现出相当高的党派忠诚。政党的影响力还扩展到联邦和州一级的政府中,政党控制着总统职位、国会、各州州长以及州的立法机构。自1856年以来的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就是民主党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时期,两大党平均占有总统选举选票的95%。

  在1998年选举以后,在国会中仅有一位众议员以无党派者的身份当选。在超过7300名当选为各州立法机构的人员当中,不是共和党人,就是民主党人,仅有20名系无党派者,仅占0.003%。两大主要政党操纵了联邦和各州的政府。尽管美国的政党同其他国家的政党相比,在思想体系上更缺少内聚力和纲领性,但它们的确在制定公众政策上,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自从1828年和1854年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成立,至今美国的政治舞台上基本上就是这两个政党轮流执政。由于美国的选举人团的选举制度,也在客观上抑制了第三党的出现。这种选举人团的选举的基本办法就是赢者通吃。你只有在一个州赢得了多数的选举人票,才可取得这个州的选举胜利。这样对于第三党来说,即使他在全国有为数不少的支持者,但只要他在每个州的选举中没有赢得多数选举人票,那么,他就可能得不到任何一个州的选举胜利。所以,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第三党的出现,并不是这个党可能取得大选的胜利,而是为美国选民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两者之间,提供了第三种选择的可能,分散了民主党或共和党的选票,从而间接地左右了大选的结果。

  二.美国政党的内部组织十分松散,在党内团结上表现出相当低的水平,没有严格遵守的一套思想体系或政策目标,党内权力结构分散。是不是一个党的党员,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信仰。加入和退出全凭个人意愿,所以也没有党的纪律的约束。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需要。

  在美国的政治传统中,是先有州权,然后才有联邦权力的。当时,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们鉴于对欧洲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政府对人民的压迫,和对人民民主权利剥夺的痛恨,从一开始就在《宪法》中对联邦政府的权力进行了限制。凡是在州和地方政府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其权力决不会交给联邦政府。从那时至今,在美国形成了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大于联邦权力状况,各个州有自己的法律,自己选择怎样推选其选举人的制度,政府的领导人由各州人民自己选举,实行高度自治。与此相适应,在社会中则存在着崇尚个人自由的风尚。他们既然反对中央集权的联邦政府对各州和地方政府以及人民权利的侵犯,当然也不会去追求一个集权式的政党的组织形式,即使他们有时为此要付出较高的社会组织成本。

  从美国政党的产生和发展来看,是与总统选举分不开的。这使得美国的政治是“以候选人为中心”,而不是“以政党为中心”。由于美国政党在其选民支持方面是多阶层的和基础广泛的,所以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上都从社会各个主要的社会经济团体那里获得主要的支持。政党首先关心的是赢得选举和控制政府的人事安排。由于必须照顾到有选民支持的广泛的社会经济基础,而且需要从信奉中间路线的社会中寻求合作,所以,美国的政党基本上采取了中间路线的政策立场,并表现出高度的政策灵活性。这种非教条主义的方法使得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都能容忍各自阵营中出现的巨大分歧,从而造就了美国政党内部的自由主义倾向。

  与许多国家的政党不同,美国政党中产生参加总统选举的候选人不是由该政党组织控制的,而是由选民最终决定谁将获得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提名。这是美国选举制度的独特之处。它依靠初选提名各党参加各州和国会选举的候选人,在选择总统候选人的过程中,也进行州一级的总统初选。这种制度设计不仅使得不同党派的选民在选举中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的权利,而不必一味地选择本党的候选人,从而弱化了政党的组织控制能力,而且一个政党内部的反对派也可以通过初选获得该党提名后,进入大选,因此,也就有可能不通过组建第三党而赢得选举的胜利,从而使初选提名程序具有了这样的意义,即将反对派引入两大党之中,从而使它们摆脱组建第三党的诸多困难。

  尽管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中存在着明显的党派行为,但大众文化中一个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是对政党的不信任。在20世纪初期采用直接初选的方法提名国会和各州议会的候选人,以及近年来成为总统提名的决定因素的初选规模的扩大,都表明公众之中所存在的反对政党的情绪。美国人对政党组织的领袖对政府行使巨大的权力感到不安。民意测验显示,大部分选民认为,与澄清一些问题相比,政党的所作所为是搞乱了这些问题。如果在选举中没有政党的参与可能会更好。与此相联系,日益增多的选民也认为对自己的政党是否有认同感并不那么重要。这种党派忠诚意识减弱的具体表现就是“分散选票”,即在同一个选举中投票给不同的政党。在1996年,24%的选民通过投票给不同政党的总统候选人和众议员候选人而分散了选票。不仅选民是如此,在政府和国会议员中也是如此。在政府中的政党内部,总统不能断定其国会中的党员是否是总统计划的忠实支持者,国会中的政党领袖也不能期望自己的党员坚持按党的路线进行投票。在政党组织内部,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两院议员竞选委员会(由现任议会议员组成),作为总统指定的全国政党委员会,是自主运作的。他们除了在选举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程序问题上拥有非常有限的权力外,极少干预各州政党的事务。

  党派忠诚的削弱使美国政治“以候选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党派为中心”,这就意味着政府的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由多党分治,已成为联邦政府和50个州的普遍特征。事实上,从1980年以来,除两年之外,总统职位和国会中的至少一个议院一直为不同的党派所控制;1988年选举以后,24个州为不同的政党所控制。

  三.政党之争存在于联邦和州一级的政治机构中,在州以下的地方政府中,政党的色彩基本上就不存在了。相应的在州以下也很少有政党的基层组织,就是有,除了在大选年有较多活动外,其余时间都处于休眠状态。

  这确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政党政治的有限影响。美国的政党是应总统选举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选举的扩大,需要有一种组织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选民组织动员起来,政党的作用随之也扩大了。从经济学上讲,这种制度设计节约了政治动员的成本,降低了人们在选择政治领导人方面的交易费用。但在地方政府的选举中,由于地域相对较小,人口较少,美国地方城镇的人口规模一般在1.5万人至10万人之间,人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较弱,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政党政治进行组织动员,不仅原有的节约成本的优势不明显,而且只能使美国社会原本就存在的对政党政治的不信任更加严重,同时,这也与美国长期以来所崇尚的个人自由的观念相悖。

  美国基层的老百姓很现实,他们对由哪个政党来主持地方政府的工作并不在乎,但对选择哪位领导人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非常在意。因此,地方政府的候选人在竞选中,刻意追求的就不是政党色彩,而是对选民的承诺。笔者1999年至2000年在美国学习期间,经历了一次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地方选举和2000年美国总统候选人在各州的初选。两者的风格截然不同。在地方选举中,你根本看不到任何政党政治的痕迹,有的只是候选人对自己以往政绩的宣传和如果当选后对选民的承诺。选民投票看重的也是候选人对自己利益的关切程度。但在总统候选人的初选中,就有了党派的色彩,宣传招贴画上醒目地标明该候选人是哪个党派的,同一党派不同候选人的提名初选,也有基层党组织的人在那里助选。这些政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作用就是在4年一次总统选举中动员尽可能多的选民投自己党的总统候选人一票。

  总之,美国的政党制度是在美国的特殊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帜的。它既是美国社会发展的产物,又对美国社会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美国从1776年建国和华盛顿1789年就任第一届总统开始,就是一个非中央集权(不是分权)的联邦制国家,200多年前制定的《宪法》沿用至今,虽然对它已有了十几个修正案,但其中前10个修正案是在建国初期的1791年通过的《人权法案》。其实,200多年前制定的制度在今天看来,有些已经不太符合今天的实际,但是,美国的创建者们可能怕以后的人们可以随意修改他们的建国原则,所以为修改《宪法》制定了苛刻的条件:首先必须在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并在10年内得到3/4以上州议会的批准。从那时以来,对《宪法》中的某些内容,如选举美国总统的选举人团制度的争论虽然持续了近100年,修正案也提出了不少,特别是2000年美国总统的选举又演出了一次得普选票多的阿尔·戈尔,反而输给了仅仅靠多得了几张选举人票的乔治·沃克·布什的闹剧,但是,要真正对这种选举办法进行修改,恐怕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随着19世纪中叶美国内战的结束,特别是进入19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的两党政治之间的区别也在逐步缩小,两党的政策界限冲淡了,杰斐逊和杰克逊时期的两大政党斗争也减弱了,两党都在争取处于社会大多数的中间阶层的支持。这种趋势在最近几十年内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政党的色彩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必将弱化,在野党和执政党之间的关系在国会两院、联邦政府和州议会、州政府中更凸显出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多党制和议会民主是西方国家的共同特征。在政党制度中,在野党或反对党存在的理由是对执政党有一种替代机制,它减少了社会监督、制约、政权转移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动荡。美国的政党制度自然也具有这种性质,由于这已广为人知,所以在这里就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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