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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五”普法工作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乡村法治存在的问题3

更新时间:2020-11-25 来源:国家百态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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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市“七五”普法工作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乡村法治存在的问题1

  6月11日,县政协主席韩延琪带领部分政协委员视察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暨“七五”普法开展情况。县政协副主席赵英一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到新天镇上姚村、顺化镇司法所、市场监管局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暨“七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给予充分肯定。

  韩延琪指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快步伐推进“七五”普法考核相关工作,为“七五”普法的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优势,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真正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要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强化法律的学习普及,逐步增强各行各业的法律意识;要推进普治并举,拓展普法和法治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快资料整理审核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法治服务水平,保证普法工作质量;要强化督导检查考核,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及早筹划“八五”普法,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七五”普法工作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乡村法治存在的问题2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逐步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七五”普法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普法体系逐步完善

  1、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法治作为落实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健全普法网络体系,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几项重点任务分别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强力推进,其中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工作纳入到年度县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中,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大格局。

  2、强化宣教组织建设,完善普法网络。“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制度及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各项普法任务进行分解,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办公室、普法工作人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普法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近年来,县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共计X万元,打造县级普法专业宣传队伍两支,乡镇(街道)普法队伍X支,村级普法队伍X支。

  3、开设乡村大课堂,领导干部带头走进基层。“七五”普法以来,积极以新时代乡村大课堂为载体,开展法治、德治宣传活动,效果明显。一是领导带头宣讲。领导干部利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精炼的语言表达能力,面对面交流接触群众,以村部、学校、群众家中、田间地头等为宣传阵地,积极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讲党的政策举措,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全县成立新时代传习中心X个,开展宣讲X场次,发放宪法读本X余本,法治宣传单页X余份,使群众深受教育启发。二是宣传效果群众满意。从宣讲现场秩序、交流互动、实际效果来看,干部群众深受教育,群众的疑惑得到了解答,党的形象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的作风形象进一步塑造,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三是搭建起干部群众沟通的桥梁。新时代乡村大课堂以宣讲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动村级自治有人管事、德治教育有典型故事、法治宣传有案例、共治推动有内容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注重实效,普法载体不断创新

  1、创新普法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普法工作阵地,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建设,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点,将法治宣传与禁毒宣传相结合,以禁毒教育基地为基础,成功创建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也是我市唯一一家省级法治文化基地。此外,积极打造县级法治文化公园,以育才河公园为基础,打造法治教育、休闲娱乐和观光健身为一体的法治公园。目前,建成一个省级法治文化基地,两个县级法治公园。

  2、法治村长入户释法解疑,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全面启动了法治村长入村工作,从公检法司四家单位中,选聘思想政治坚定、法律业务精通、基层经验丰富的X名干警深入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镇村两级干部主动与法治村长进行对接,公示宣传;公检法司四部门分别成立督察组,对法治村长工作的开展情况、入村走访日志进行督查;对入村走访中发现的案源及时进行调处和化解;结合法治村长工作,县公安局确立季例会调度制度,县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官释法活动、县法院落实流动“背包法庭”及县司法局进行的“访调对接”工作均在基层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法治村长入村,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普法进程慢、基层群众受教育率低、基层法治氛围淡薄的局面,有力地提升了法律六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等各项基层普法工作。法治村长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法治村长共入村走访X次,上法治课X堂次,解决民间纠纷X件,发放宣传资料X份。

  3、全面推行村级法律顾问机制。为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为民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全县社会律师中选派政治觉悟高、法律经验丰富、工作热情高的律师到全县 X个乡镇(街道)X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进乡村后,主动当好村(社区)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服务员、国家法律政策的宣传员、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关注社会治安动态的信息员,全面服务基层社会稳定、群众依法维权、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目前,X个村(社区)都已配备法律顾问,村级法律顾问共计X名,全县计划每年投入工作经费X万元。据初步统计,全县法律顾问共入村X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X次,开展法治讲座X次,解答法律咨询X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X余份,协助镇村解决涉法涉诉案件X起,参与合同起草X份。

  4、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不断强化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县、乡、村层层推进,成功创建了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真正实现了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制,使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形成常态,基层民主化得到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共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X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X个。

  5、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效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受众人群。一是落实媒体普法责任制。县司法局主动与县电视台合作,开设电视栏目,《律师说法》广播栏目。宣传栏目每周一期,目前,已在全县播出 X期;《律师说法》已在全县播出X期。法治电视和广播栏目的开设,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人群,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有力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文艺宣讲团送法下乡活动。共计投资X万元,积极组建了一支文艺宣讲团,结合基层群众工作和生活特点,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送法下乡巡回演出。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开展送法下乡巡回演出X场。

  三、突出重点,普法力度不断加强

  1、强化公务员学法工作。首先,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上讲堂、领导干部考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带动全体公务员积极学法用法。其次,大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宣传。同时,开通了党政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全县四大班子、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发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2、大力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和落实“法治扶贫”措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发挥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找准法治建设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落实“法治扶贫”十项措施,全面提升贫困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法治素养,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发出《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号召在社会开展子女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宣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印发通告 X余份,全县各自然村均已张贴。

  3、强化重点人群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着重引导在校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农民工学校等普法阵地,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兄弟依法表达利合法益诉求,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当下反腐倡廉、意识形态、党规党纪等工作,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法治管理水平。

  4、推进企业普法宣传。在企业学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经营管理人员这一主体,通过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在此基础上,各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虽然我县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目前普法方式多数是采取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页、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普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新形式进行普法的实践较少。

  普法形式缺乏时代气息感,受众面覆盖不广,普法活动缺乏趣味性和吸引性,难以引起广大群众学习的兴趣,未能形成双向互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针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以案释法、订单式普法、项目化普法等形式,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寓法于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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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及时组建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成成员,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新格局,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12月22日,我市召开“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8月4日,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签订了《**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2018年7月7日,举办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暨“法治**论坛”,会议听取了部分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各单位集思广益,积极对“法治** ”建设建言献策。2019年7月29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及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成员会议,会议对2019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3.落实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运转。“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0.8元/人的标准,作为市级普法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资源整合、普法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普法阵地建设、新媒体开发运用、普法资料编印以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切实做到“组织上有牌子,机构上有班子,工作上有位子,活动上有票子”。

  4.健全队伍,培训骨干,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充实调整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确定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2名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骨干作为我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进一步整合资源,从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司法局,择优选用163名优秀业务骨干,组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由熟悉法律的政法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社区群众等200多人组成,主要面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1.明确权责,建立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各单位的实际职能量身定制,对普法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等做了明确, 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2.围绕热点,开展联动普法。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热点难点问题,抓住有利时机,开展联动普法,实现“干什么事,普什么法”。“七五”普法期间,各单位、各镇(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500余场次;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体系等主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0余场次;

  针对新冠疫情防控,编制《防控“新冠肺炎”期间权利义务告知书》,发放、张贴10000余份;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

  在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宣传资料13000多份,开展讲座100余场次;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16全国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部门法专项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多份。

  3.分类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指导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采用“庭审观摩零距离”、“模拟法庭”、“闽剧惠民 +法治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实效,强化措施,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方面,健全机制抓“固化”。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四大班子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年至少2次的集中专题学法,共专题学法20(场)次,镇(街)、市直部门中心组专题学法300余场(次)。另一方面,严格考试抓“深化”。印发《**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市委组织部组织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市普法办组织干部参加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有力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2.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方面,在普法阵地上实现联动化。充分发挥**华侨中学、石门小学、岑兜中心小学等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主阵地的作用,把普法教育贯穿素质教育全过程,运用校内电视广播、宣传板报、法 治手抄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法律图书室、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法治教育图片展等阵地作用,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在普法形式上实现多样化。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了“青春护航 法治同行”、“为了明天”、“禁毒教育进校园”、“食品安全校园行”、法治征文和法治漫画比赛、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吸引了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参与。强化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共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500多场次,并发放《青少年学法50问》《青春护航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小册子20多万册(份)。

  3.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安监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各工业(园)区开展“法律进企业”系列讲座100多场次,向各类企业发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50问》、《企业务工人员学法120问》、《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各类法律宣传材料20万多册,全市各大中型企业配齐配强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文艺汇演、竞猜法治灯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举办法律讲座、刊登板报、分发传单,将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近年来,各单位、各镇街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000多场次,分发《法律进社区学法120问》、《法律进乡村学法100问》、计划生育宣传材料、禁毒宣传材料、平安建设等各类法律宣传材料40多万册。

  (四)突出创新,丰富载体,打造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1.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化。近年来,我市结合“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充分挖掘**特色元素,以项目化运作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数量和质量实现进一步飞跃。近两年来,已建成的较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有:龙江法治文化园暨禁毒文化宣传阵地(法治公园)、海口镇牛宅村法治文化公园(法治乡村)、港头镇草柄村龙湖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乡村)、音西街道福百社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进区)、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法治进校园)、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法治进企业)、镜洋琯口某部队法治文化园(法治进军营)、**监狱(廉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等。

  2.推动法治宣传载体多样化。完善报纸、新媒体、宣传栏(橱窗)、LED屏、移动宣传车等各类普法载体建设,开展以《法治好乡音》为代表的村村通广播普法专栏、以《平安**》为代表的电视普法专栏等精品建设,提升以《法治** 》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为代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的影响力,利用823路城区公交车和30辆乡镇客运车(海城线、渔江线、龙高线)发布热点普法内容,普法公交车、客运车行经路线覆盖全市24个镇街,覆盖面广、流动性强,实效性高。并充分利用全市各类LED显示器、车载电视、广场电视等滚动播出普法宣传片,积极拓展普法新渠道,实现普法无死角。

  3.推动法治宣传活动品牌化。充分发挥我市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自“六五”普法开始,市司法局联合福建师范大学**分校每年都举办“法治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包括法治杯“一站到底”、“演讲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截至目前已举办十届活动,打造了大学生普法宣传特色品牌。自2017年起,我市开播“法治好乡音”村村通广播专栏,在全市范围内有“村村通”播放条件的广播站,每天都会定时用**方言和普通话播放法治节目,采取案例宣讲、法律解读等方式,发出了法治宣传“最强音”。2018年起,我市探索闽剧下乡演出助推法治宣传新形式,截至目前,已提供“闽剧法治视听盛宴”30余场次,从而推动普法宣传在群众中入脑入心、形成氛围。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连续出台多部推进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如《**市“拆旧、拓新、整漂亮”工作指导意见》、《** 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等。为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我局以规范性文件建设为引领,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断提高我市涉及乡村振兴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言献策,为推动我市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审查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单位作用,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查办法,确保送审文件材料齐备、运转流畅、合法有效,及时纠正文件中存在的违反上位法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等问题。

  (二)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完成每年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率100%。认真开展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服务,引导法律顾问为其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运用现代信息互联网技术,充分发挥QQ群、微信群作用,切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促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创新制定了《**市司法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方案>的通知》(融司〔2019〕114号)文件,全市实现了24 个镇(街)全部聘用了专职调解员,并且实现了镇(街)专职调解员人数上历史性的突破,而且是全省首个设置调解秘书岗位县(市),并大幅提高调解员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积极推动乡贤调解室建设。目前已在20个村(社区)设立乡贤调解室,分别是:松潭村、龙洋村、上坤村、嘉儒村、泽岐村、梧桐村、岩兜村、首溪村、上薛村、下坝村、后路村、南宵村、玉仑村、前华村、道桥村、漆林村、薛港村、东井村、东瀚村、草柄村。

  (四)推动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化建设。为镇(街)法治化进程添砖加瓦,加快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司法局计划投资30万元,目前,各站点已完成总投资43.72万元,其中司法局累计完成投资21.34万元,镇(街)配套或全资投资22.38万元。已完成的工作站总计23个分别是:玉屏、龙山、龙田、海口、三山、石竹、江镜、渔溪、宏路、高山、港头、上迳、镜洋、东张、一都、东瀚、新厝、沙浦、阳下、城头、龙江、南岭、江阴。

  (五)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我市共有496个村(社区),其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福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8个;

  全省乡村振兴示范点共20个。按照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试行)的意见》相关规定, 2018年底起,我市对历年被评为全国、省、福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开展了3轮自查摸排工作。对部分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及时加强整顿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

  (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门槛,将各镇(街)司法所受理的代书、估算、调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事项,致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涉农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队伍法律素质高、政策水平好、业务经验精、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和司法所情况明、人员熟、距离近、信息灵的优势,在追讨工资、人身损害赔偿估算、调解等非诉讼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合力和水平;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利用三下乡、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平安宣传月等契机,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引导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在“七五”普法宣传方面:

    没能全力运用“谁执法谁普法”重要杠杆,撬动普法的“普”字;

  对村民、市民普法工作深入到田头巷间缺乏有效措施,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新媒体宣传相对滞后;

  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同时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知晓率低。

  (二)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虽能对相关部署要求进行细化管理,但在监督管理方面力量不足,在调动律师服务村(居)的主动性、积极性方面,作为有限;

  法律顾问服务补助费标准低,配套资金未到位;

  我市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补助费标准每村每年1500元居福州最低,根据文件要求,镇(街)、村(社区)安排一定配套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

  四、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个主线: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为主线,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对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相关考核标准,适时印发我市考核标准,组织指导各单位各乡镇对2016-2020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编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巡礼宣传片及画册,召开“七五”普法验收动员部署会,强化考评自查,查缺补漏,做好迎检材料准备工作。二是继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擦亮老品牌、培育新亮点”,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备检点“排兵布阵”,确保打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三是适时谋划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

  一个抓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推动联动普法。一是强化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普法工作主管主责制度。二是加强视察评议。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视察评议事项。督促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在落实普法工作及经费落实方面下真功夫。三是加强工作交流。适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及工作建议,明确弱项与短板,推进“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一个主题: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题,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制作一批宪法宣传主题微视频、公益广告、动画等宪法宣传品,面向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

  一个重点: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对已评上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完善农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参评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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