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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23 来源:国家百态 投诉建议

【www.gywlwh.com--国家百态】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是为了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而制定的法规,2016年6月6日,《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关于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的通知,以供大家参考!

  关于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正面引导居民的理性认识,提升签约居民的感受度,根据省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在全县开展签约服务工作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大意义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为居民提供契约式、责任式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照顾融为一体的一种创新举措。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将坐堂诊断变为主动问诊,将间断性服务变为连续性服务,将单一的疾病治疗变为综合的健康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治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群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进而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医疗健康需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关系医改全局,关乎人民健康福祉,是卫生计生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把这件实事抓实,努力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把家庭医生的健康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

  二、围绕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自查工作,围绕以下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查找存在的问题。以乡镇为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每个承担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都进行自查自纠,覆盖所有签约医生及团队。

  1.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情况。有无不符合条件的签约医生,有无存在“名义签约医生”,有无只坐诊不参与健康管理的签约医生等情况。

  2.签约服务数量真实性。2017年底上报的规范签约人群中有无被签约情况,规范签约人群的知晓率情况; 签约人群的健康档案建档情况; 签约协议有无造假,信息系统有无签约人群记录等。

  3.签约服务管理考核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无定期开展考核,有无覆盖全部签约团队和医生,有无大样本抽查签约人群,有无及时下发签约经费;有无定期举办培训或会议,有无覆盖全部签约医生及团队成员等。

  三、落实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签约服务的获得感

  各单位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区域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找准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发扬克难攻坚精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在3月底前全面开展以下“五个一”活动:

  1.全面开展一次签约服务回访活动。各基层医疗单位要组织对2018年签约服务居民进行一次签约服务回访,主动了解签约居民签约服务需求,结合“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有针对性地告知签约对象的服务内容,确保签约服务的居民人人知晓。各开展签约服务的机构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满足签约居民的服务需求。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告知服务内容和签约医生信息;集中上门发放“淳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告示牌”,并固定或摆放在居民家中显著位置。在各行政村、医院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责任医生服务团队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信息。

  2.全面开展一次医务人员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教育,进一步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结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签约服务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作用。全县医务工作者应主动了解签约服务的内容,充分认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性,做好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员。

  3.全面开展一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约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者对近年来签约服务人数较少、签约服务质量较差的医生开展告诫谈话,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原因,并制定帮扶方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不能胜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医生,暂停其独立开展签约服务的资格,并要求其加入优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学习培养。

  4.全面开展一次完善签约档案活动。凡发现已签约人群中有未建健康档案、无签约协议、有“被签约”情况的,应立即进行重新签约,完善健康档案。尚未完成年度考核的,要立即组织考核并及时核拨签约经费。

  5.开展一次主题日活动。将每月8、18、28定为全县公共卫生主题活动日,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定期进村入户上门巡诊和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各村的公示牌中进行公示。3月8日全县各基层医疗单位要统一开展一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宣传、上门服务。

  县卫计局将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问责机制,对签约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进行现场督导、约谈提醒; 对发现有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负责人、涉事人员要进行追责。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3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自查情况(附件1)上报至局公共卫生科。于3月31日前上报落实“五个一”活动工作小结(主要做法、经验、图片等材料)及统计表(详见附件)。

  淳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切实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下简称“签约服务”)中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签约质量不高、履约意识不强、监管制度不严等问题,着力提升签约质量,有效发挥签约服务在分级诊疗和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推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签约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慢性“四病”签约服务管理

  各地要把提升慢性“四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签约服务质量和健康管理成效作为2019年下半年签约服务的重点任务。

  (一)完成人员信息核对。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慢病管理和签约服务信息系统的慢性“四病”人员信息进行校验比对,确保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和“健康甘肃”手机APP的签约慢性“四病”人员信息,与全省慢病管理系统的患病人员数据信息保持一致,为签约服务精准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分解签约服务任务。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慢性“四病”人群签约服务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慢性“四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甘卫疾控函〔2018〕789号)要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和签约团队的年度任务、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并按照“分片包干”原则量化分解县级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在业务指导、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能力提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将慢性“四病”的规范化诊疗和管理作为2019年和2020年全省基层服务能力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组织培训。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培训计划和项目方案,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台账管理、成效考核等制度,做到培训质量有保证、培训成效可叠加。

  (四)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定期回访、用药监管、病情监测、健康指导、并发症预防及慢病卡办理作为签约团队慢性“四病”人员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确保慢性“四病”签约人群规范管理率稳步提升。

  (五)强化慢病患者处方管理。签约团队要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专家指导下,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慢病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往返医疗机构次数。并按照《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附件1)要求,对患有冠心病、慢阻肺等6类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做好康复指导等工作。

  二、巩固提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地要以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人群、慢性疾病人群、失能老年人群及二级以上残疾人群为重点,全面自查医疗救治、规范用药、健康管理、康复指导、并发症预防等环节的签约落实质量。自查整改工作于2019年8月份开始,各市州务于10月底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省卫生健康委将于11月集中开展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并视情将验收评价结果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在签约医生之间、签约团队与医疗机构之间构建紧密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联系,加大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成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贫困人口签约人员转院诊疗的对接、协调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家号源预留、病房床位预留、检查检验优先、转诊绿色通道等保障制度。

  (三)落实应签尽签。各地要认真梳理甄别未签约贫困人口,除失联、入狱、死亡、拒签等原因外,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签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帮扶,做到应签尽签。“一人一策”手机APP数据库每周与省扶贫办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更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签约团队及时进行数据查新并积极跟进服务落实,对自愿不签约人员,签约团队要与其签订知情告知书。

  三、健全完善签约质量评价制度

  (一)实施签约服务质量评价。2019年8月开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签约措施制定和落实质量,及签约对象满意度调查为重点,参照《甘肃省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基本标准》(附件2),结合实际开展数据核查、专家评审、电话随访、实地调研等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评价结果。

  (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签约服务质量评价与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自查整改紧密结合,建立“回头看”制度,将问题整改纳入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对问题反复存在、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要求,提请健康扶贫专责组追责、问责。各地要做好质量评价通报材料的留档备案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在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工作中重点检查。

  四、落实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甘卫发〔2018〕26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和普通人群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合理体现签约医生劳动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费中由医保资金承担的部分能够及时拨付,无法协调解决落实的要及时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商解决。要高度重视绩效分配相关数据在“甘肃省基层卫生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五、大力推广信息系统应用

  (一)加强数据储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对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指导和督促签约团队做好新签、续签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逐步完成已签约人员信息的转录工作,推进签约服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各地务必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已签约慢性“四病”人员(农村贫困人口除外)签约信息的转录工作,确保系统数据核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居民端手机APP功能,引导签约居民接受和使用在线随访、健康咨询、预约挂号、信息推送等服务功能,使群众感受到信息化管理的便捷性,提高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

  关于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问题立行整改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下简称“签约服务”)中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签约质量不高、履约意识不强、监管制度不严等问题,着力提升签约质量,有效发挥签约服务在分级诊疗和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推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签约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慢性“四病”签约服务管理

  各地要把提升慢性“四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签约服务质量和健康管理成效作为2019年下半年签约服务的重点任务。

  (一)完成人员信息核对。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慢病管理和签约服务信息系统的慢性“四病”人员信息进行校验比对,确保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和“健康甘肃”手机APP的签约慢性“四病”人员信息,与全省慢病管理系统的患病人员数据信息保持一致,为签约服务精准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分解签约服务任务。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慢性“四病”人群签约服务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慢性“四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甘卫疾控函〔2018〕789号)要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和签约团队的年度任务、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并按照“分片包干”原则量化分解县级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在业务指导、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能力提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将慢性“四病”的规范化诊疗和管理作为2019年和2020年全省基层服务能力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组织培训。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培训计划和项目方案,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台账管理、成效考核等制度,做到培训质量有保证、培训成效可叠加。

  (四)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定期回访、用药监管、病情监测、健康指导、并发症预防及慢病卡办理作为签约团队慢性“四病”人员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确保慢性“四病”签约人群规范管理率稳步提升。

  (五)强化慢病患者处方管理。签约团队要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专家指导下,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慢病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往返医疗机构次数。并按照《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附件1)要求,对患有冠心病、慢阻肺等6类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做好康复指导等工作。

  二、巩固提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地要以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人群、慢性疾病人群、失能老年人群及二级以上残疾人群为重点,全面自查医疗救治、规范用药、健康管理、康复指导、并发症预防等环节的签约落实质量。自查整改工作于2019年8月份开始,各市州务于10月底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省卫生健康委将于11月集中开展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并视情将验收评价结果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在签约医生之间、签约团队与医疗机构之间构建紧密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联系,加大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成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贫困人口签约人员转院诊疗的对接、协调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家号源预留、病房床位预留、检查检验优先、转诊绿色通道等保障制度。

  (三)落实应签尽签。各地要认真梳理甄别未签约贫困人口,除失联、入狱、死亡、拒签等原因外,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签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帮扶,做到应签尽签。“一人一策”手机APP数据库每周与省扶贫办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更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签约团队及时进行数据查新并积极跟进服务落实,对自愿不签约人员,签约团队要与其签订知情告知书。

  三、健全完善签约质量评价制度

  (一)实施签约服务质量评价。2019年8月开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签约措施制定和落实质量,及签约对象满意度调查为重点,参照《甘肃省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基本标准》(附件2),结合实际开展数据核查、专家评审、电话随访、实地调研等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评价结果。

  (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签约服务质量评价与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自查整改紧密结合,建立“回头看”制度,将问题整改纳入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对问题反复存在、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要求,提请健康扶贫专责组追责、问责。各地要做好质量评价通报材料的留档备案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在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工作中重点检查。

  四、落实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甘卫发〔2018〕26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和普通人群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合理体现签约医生劳动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费中由医保资金承担的部分能够及时拨付,无法协调解决落实的要及时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商解决。要高度重视绩效分配相关数据在“甘肃省基层卫生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五、大力推广信息系统应用

  (一)加强数据储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对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指导和督促签约团队做好新签、续签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逐步完成已签约人员信息的转录工作,推进签约服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各地务必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已签约慢性“四病”人员(农村贫困人口除外)签约信息的转录工作,确保系统数据核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居民端手机APP功能,引导签约居民接受和使用在线随访、健康咨询、预约挂号、信息推送等服务功能,使群众感受到信息化管理的便捷性,提高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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