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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意见_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思考

更新时间:2019-11-09 来源:一级建造师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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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是直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力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办案不力、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经验不足、怕得罪人等现实问题。如何突破乡镇纪委办案难,搞好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其职责,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是目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xx县纪委把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作为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的抓手,不断加强对办案协作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在化解乡镇纪委办案难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推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一、制约当前乡镇纪委办案难的“瓶颈”

  从2015年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失职、渎职等案件看,目前部分乡镇纪委依然存在纪委工作人员不专一、工作职能不专一、工作时间不专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导致乡镇纪委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面难以发挥作用,所办案件普遍存在质量差、书写不规范、难处理等问题,导致部分乡镇纪委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工作职能。

  (一)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乡镇一级纪委受镇党委和县级纪检机关双重领导,所管辖对象为本乡镇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且绝大部分对象为广大农村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有的乡镇纪委主要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办案件工作仍认识不到位,个别纪委书记仍存在兼职的现象,不能把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有的副书记、专职委员由秘书、包村干部兼任,直接影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

  (二)案件查办不主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一些乡镇负责人害怕查案影响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影响政绩,对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软处理的方法搞内部消化。也有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愿较真,对自己区域内查案心存顾虑,而且在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利用关系网、利益网、熟人说情等,严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三)办案业务不熟悉。腐败分子新的违纪违法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出现,而且腐败手法极具隐蔽性,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加上一些乡镇纪委干部大多数是新手,平时不注重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精,缺乏实践锻炼,不注重搜集证据,遇到一些案子就无从下手。在与违纪违法对象谈话时不知道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谈话处于被动状态,找不到突破口,甚至有的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存在办案手续不完善,写不了初核报告、调查报告等问题。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乡镇纪委开展日常工作、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看,存在问题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不顺畅。体制上,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同程度存在包片、包村,专职委员基本上由秘书兼,很少主动干与纪检、监察有关的工作,基本上有名无实。机制上,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少,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状态,工作没有主次之分,办案无章法可循。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镇重视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有的乡镇领导认为查办自己管辖范围的党员、干部给乡镇抹黑,影响考评,对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不重视,支持不够,片面的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干得好坏无所谓。

  (三)业务能力不足。农村党员干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群众首先要找的是乡镇、乡镇纪委,但由于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分析、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可查性处理不当,不注重搜集证据,难以找到突破口。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办案力量。要选好配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选拨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适合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调动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改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作风,确保乡镇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弘扬反腐倡廉正气,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案业务。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办案落后的乡镇适时通报,有针对性的召开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分析办案形式,交流办案经验,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管理。严肃办案纪律,定期不定期抽查案件查办情况,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包庇违纪违法分子的实行责任追究,并给予严肃处理。

  (三)强化案件查办,突出主责主业。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案件查办,是乡镇纪委工作贯彻落实“三转”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各乡镇纪委干部的分工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调整分工的,或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进行问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特别是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活用好反面教材,有效发挥查办案件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狠抓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对乡镇纪委干部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业务指导,举办业务培训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使其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分析、谈话、取证、制作谈话笔录、写初核报告、调查报告等业务知识有所掌握,增强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升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五)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致力于建立一个“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渠道畅通、规范运行”的办案协调机制,确保参与办案的各部门、各乡镇纪委能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提高办案效率,办证办案质量。在充分发挥反腐协调小组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案件,自上而下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剖析案件,交流办案经验,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

  总之,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落实“三转”工作,是针对长期以来机制不畅、履职梗塞、主业缺失等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要及时创新工作思路、转变观念、严明党纪戒尺,深入学习并领会《准则》和《条例》,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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