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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9

更新时间:2021-01-26 来源:司法考试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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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积极参加巡视整改民主生活各项准备工作,大家创业网为大家带来的扫黑除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9,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扫黑除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9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及南庄乡党委、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后,我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明确,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我对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只是吹吹风,喊口号,过一阵子就结束。特别对理论知识学习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政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

  二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全面。在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线索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三是工作合力不健全,协调配合不密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仅仅围绕综合治理开展工作,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存在部门之间步调不一致、行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的问题。各基层站所前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防”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不牢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三是务实为民的情结未打开。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一点“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三、整改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帮助我们寻找线索、汇报线索、提高线索质量。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平时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蹲点驻守管理、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拉帮结派、恶意竞争、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举报渠道。在平常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外,还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集中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是深挖重点线索,强化司法衔接。在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下属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插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最敏感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黑除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主生活会工作部署,针对扫黑除恶第13督查组及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刑警大队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识体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刑警大队认真进行了安排,多次进行督促指导。抓重点、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全面、不扎实、不细致的问题,存在对扫黑除恶认识上政治站位不高,扫黑除恶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

  二、问题清单

  1、台账资料不规范,线索摸排不细致。没有“严要求、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工作中存在疏漏的问题。

  2、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没有将本职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合理分工,导致在宣传发动、信息报送等工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3、每个阶段会议部署情况以及对会议内容的记录不详细,学习专项斗争的专题会议记录不完善,学习不够全面细致,不能够实时掌握摸排及线索核查的总体情况。

  三、原因剖析

  一是思想意识还停留在打击破案意识中,重视对传统盗抢骗案件的侦办,没能够科学合理的处理好打击破案与扫黑除恶的关系。

  二是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学习不到位,造成对领导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把握不准确。

  三是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视个案打击,对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抓的还不够细致。

  四、整改措施

  1、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忠诚队伍、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要不断的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文件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体会领悟扫黑除恶的精神主旨,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扫黑除恶全面整体工作。

  3、严格按照扫黑办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类报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对接工作,确保我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党委政府及市局扫黑办的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强势推进,在宣传发动、教育引导,摸排核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细查各领域内的黑恶势力,并给予强力打击。

  扫黑除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19

  按照***统一部署,遵照***有关要求,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督导组通报问题,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下面,我代表县局党委班子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督导组通报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为重点,围绕中央督导组补充通报的我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组织建设”三个方面问题,我们扎实开展了细致深入的对照检查,发现目前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是对中央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各单位虽然对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二是存在本位主义思想。部分分管局领导和部门本位思想严重,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是刑侦的事情,有组长、常务副组长,还有分管刑侦的局领导,与本人及分管的部门联系不密切,有的部门认为本单位已经抽调了民警加入县局扫黑队,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没有站在全局高度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缺乏敢于担当精神。部分单位领导对黑恶势力危害性认识不深,考虑困难多、考虑客观多,缺乏一抓到底、动真碰硬的精神,多满足于上级怎么要求,文件怎么规定,围着“上级”打转,不敢直面矛盾,对于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

  (二)线索排查不够精准。一是线索来源渠道不够多,仅仅依靠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截止5月31日,县局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共计***条,其中上级交办***条,群众举报**条。二是线索核查效率不够高。***条线索中,办结回复***条,未办结***条,办结率49.8%,办结率不到一半。三是科技手段应用不够好。对涉黑恶线索的排查手段较为传统,不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串联分析,导致线索挖掘深度不够,没有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三)打财断血存在短板。查封、冻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非法资产与所承办的案件不相匹配,已侦办的*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冻结资金共计不足****元。在办理所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前期对相关法律条文认识模糊不清,没有先行依法查询、查封、扣押、冻结任何财产,错失了同力推进深挖根治和打财断血的时机。

  (四)打网破伞仍有空间。县局在专项斗争中查处了一批村“两委”成员和公职人员,移送了一批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但与打击黑恶势力的战果存在不匹配。已侦办*起涉黑、**个涉恶团伙案件,仅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保护伞”线索**条(**人),反映出在主动与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上,力度仍然不够,不同程度存在“‘打伞破网’是纪委监委的事和公安关系不大”的固化思维,如有的民警在侦办黑恶案件过程中,对挖“伞”不重视,主要精力集中在固定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对深挖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着力相对较少,暴露出对中央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要求理解不到位,深挖彻查意识不强的问题。

  (五)综合治理水平不高。一是行业领域整治覆盖不全。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不严、措施不实,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乡***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团伙从2014年开始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直到2018年10月才被立案。二是打早打小措施不力。部分单位未能有效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认为打牌打麻将、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等属于社会治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这些都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要土壤,须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三是重点群体关注不够。部分单位没有对辖区辍学未成年人、无业游民、性格极端人群的教育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导致一些人被黑恶势力引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黑社会组织案中**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大部分在作案时属于辍学未成年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县局党委班子理想信念弱化以及包案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不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局党委班子的表现可以用“冷热不均”来形容,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根基不牢,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减叶的精神和勇气。

  二是务实为民情怀不浓。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完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

  三是担当尽责境界不高。存在怕出乱子、怕担责任的思想顾虑,缺乏敢抓敢管、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对一些制定执行动真碰硬不够,对一些问题的反思精神和担当勇气不够,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公安豪迈气概和敢为人先、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勇气。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县局党委班子要以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快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理论学习、实践总结,进一步深学细照笃行,深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坚持依法严惩。要进一步对涉黑恶势力保持严打态势,特别是寻衅滋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砂霸等案件,始终坚持“快出警、快反应、快处置”。同时,集中研判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按照“四个必查”要求,第一时间查封扣押“黑财”,及时铲除其经济基础。结合全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工程领域、市场领域、招投标领域,紧盯沙霸、石霸、水霸、非法采砂等,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聚焦打击锋芒,形成压倒性态势。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打财断血。抓住一批见黑见恶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深挖细查,加大追缴、没收力度,把打财断血作为今后工作重中之重,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从案、人、财等方面同步发力,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及时查扣追缴“黑财”,确保打深打透,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为公职人员,部门领导,要加强个人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过程中实行“日清周清月清”制度,防止民警在工作中推诿拖拉,督促民警按时办结案件和工作任务,从制度上杜绝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将群众举报单位及民警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运用清单式管理,对照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管控和刚性问责,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再次进行全方位现场指导、跟踪督导,通报突出问题,以督促改、倒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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