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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材料3篇

更新时间:2020-11-30 来源:司法考试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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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惧风雨,也不畏战斗。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只要始终同人民在一起,始终以百姓心为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司法局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传染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陕西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为全省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勇于担当,当好防“疫”普法宣传排头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陕西省各级各单位普法宣传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对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役情防控普法宣传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关键时期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了全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普法宣传五项举措。要求全省各级普法宣传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注重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省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传统媒体专题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播发刊发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在全省主流综合网站和各级普法网站开设“战疫情普法宣传”专栏;利用“融媒体”和“新媒体普法”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小视频等,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推送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创新形式,扩大防“疫”普法宣传覆盖面

  陕西省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推进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一线,掀起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的热潮。

  陕西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委普法办制发依法防控宣传海报挂图,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官方网站刊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条文解读。省公安厅在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处置治安案件、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省民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在联合部署全省学校、社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求宣传好传染病防治法。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价格法,发布典型案例,以法治宣传强化执法效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利用厅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处理等热点问题,向群众宣传和解读劳动法、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陕西省司法厅向全省推送全国普法办编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电子书,组织参加“中国普法网”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宝鸡市、汉中市上下联动,编发倡议书,发送移动手机防控疫情信息,印发宣传挂图和彩页,制作宣传横幅,组织普法骨干和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进行防疫专题宣传。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等地通过各种媒体,及时编发《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和公众防护指南》。延安市制作了微视频、陕北说书小段,通过@延安等媒体进行宣传。商洛市开办了“疫情防控,普法先行”专栏,制作了“一法一H5”,推出普法视频。铜川市、韩城市、汉中市、安康市等市选取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视频音频资料,在全市所有室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榆林市、杨凌示范区设立“疫情防控普法小黑板”专栏、制作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法治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视频,加大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在疫情防控期间,陕西各地各单位编发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问答360余条,制作依法防控宣传公益广告200余条,印制依法防控宣传海报彩页挂图280余万份,制作疫情防控普法微视频100余条,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横幅30000余条,编印疫情防控法律读本13万余份,编发各类疫情动态300余篇,利用手机推送疫情防控信息2400万条次,为战胜疫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精心组织,提升防“疫”普法宣传教育战斗力

  疫情发生以来,陕西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明确任务,深入宣传党中央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把普法融入疫情防控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过程,善于运用生动直观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真正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落到实处。

  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在统筹推进全社会防控疫情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本系统业务和职能,注重发挥全省1300多个基层司法所作用,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在承担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同时,运用流动宣传车、大喇叭、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动员广大群众推迟婚嫁喜事,简办丧事,取消聚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纪防控疫情,全力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陕西省律师协会成立10个律师志愿者服务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解读、撰写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省人民调解协会等团体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动员社会力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材料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鄂托克旗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冲锋在前、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统筹安排。

  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印发了《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强化责任、全力以赴,主动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疫情。

  坚持每日对全区126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近期是否存在接触外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微信群等方式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每天通过微信群对自身情况及其密切接触人员是否外住、是否咳嗽发热、是否接触外来人员等信息进行报告,最大限度做到矫正对象情况日日清、时时清。

  三是运用信息技术,强化监管水平。

  针对疫情期间不能走访和集中教育的实际,鄂托克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充分利用JIPAD、微信、电话、短信等信息化手段实时位置共享,实施监控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密切关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切实掌握矫正对象行为去向,坚决杜绝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四是严把请假关,对无法定事由拟请假人员一律不批假。

  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外出,居家配合乡镇、社区、嘎查(村)委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每天报告在外活动内容、活动地点等事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疫情防控。

  1月26日起,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管理群,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和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微信、视频、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的正面宣传引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抵制负面情绪,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六是教育矫正喜见效,社区矫正对象献爱心。

  鄂托克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不断鼓励他们多做对社会有益之事,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在疫情关键时刻,社区矫正对象用不同的方式回馈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其中社区矫正对象杭某向棋盘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捐赠大米10袋、方便面100件,王某向棋盘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捐赠口罩400只、一次性手套100双、防护服6套,银某向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斯某、白某向社区防控组捐牛奶、方便面、矿泉水等物资,目前有斯某、阿某、王某积极参与居住地防控工作在一线执勤值守。

  面对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鄂托克旗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坚守一线岗位“负重前行”,他们甘愿冒着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不分日夜,不畏艰辛,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社区矫正力量。

  司法局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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