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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汇报

更新时间:2020-11-23 来源:司法考试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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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工作是基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本份,只是如何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好好做却也是需要长期学习和积累的。写一份工作汇报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司法局工作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把市司法局列为今年的人大工作评议对象,既是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展现新作为的良好契机,必将激励和鞭策我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做好此次评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主动沟通、积极配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上饶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三大职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紧紧围绕“法治上饶”建设,创新普法、深化改革

  一是“七五普法”高位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政协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马承祖亲自参加相关会议、签发文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针对年初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有关普法工作的两件建议(关于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建议和关于将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纳入普法教育和综治考评内容的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加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分类学法,开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了普法行动,并将落实情况按时作了回复,得到人大代表的肯定。三是法治建设有新举措。以宪法宣传为主旋律,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推广法律顾问制度,有效促进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大力宣传《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和《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切实当好“组织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确保两个《条例》得到全面实施,在规范城市管理、优化城市乡村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大“智慧普法”力度,构建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的平台;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基地、文化公园、文艺晚会等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成绩。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努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五是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新进展。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全部完成,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的高度肯定;围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了律师驻看守所、法院值班制度;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有序开展,共参加检察机关提请监督评议的案件16件;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骨干力量赴抚州学习先进经验,以两办名义下发文件,印制培训教材、徽章、证书等共计3万余份,向基层免费发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进信息化升级,先后启用社区矫正视频监控系统、公证业务系统、“12348”中国法网案例库系统等。

  (二)紧紧围绕“平安上饶”建设,筑牢基础、抓实维稳

  一是司法所建设注重规范化。全市213个司法所实行规范化建设后,形象得到显著改观,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发展注重专业化。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990个,人民调解员达20932名,专业性调委会33个,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功能互补的调解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三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注重依法化。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民调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40000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市医调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来,通过规范引领、依法调解,得到了市委马承祖书记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收到群众锦旗50余面。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医疗纠纷案件196起,已结案176起。四是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注重正规化。规范完善通报督查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到位;严肃处罚违规人员,体现刑罚的严肃性;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帮教手段,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参与扫黑除恶注重主动性。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导的“五位一体”管控体系,排查特殊人群中涉黑涉恶情况;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扫黑除恶等法律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今年,全市律师办理涉黑案件55个,参与涉法涉诉案件377件。

  (三)紧紧围绕“大美上饶”建设,监管有力,服务升级

  一是以律协换届为抓手,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成立中共上饶市律师行业委员会,选出新一届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为提高律协管理能力奠定了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对律所和律师的考核机制,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增加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二是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相继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 、“诚信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准入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上下功夫。2016年以来,依法注销司法鉴定机构1家,注销不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鉴定人资格26名,暂缓编入名册的鉴定人36名。三是以公证机制体制改革为抓手,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公证行业“五不准”禁令,健全公证诚信执业体系。主动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开展公证法律免费咨询活动等。2016年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近36000件。四是以精准法援为抓手,促进法律援助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法援案件质量大检查,完善法援案件回访机制,将提高法援诉讼类案件比例列入年度考核;降低法援门槛,在律所设立法援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将工作重心下移,扩大覆盖面。2016年来,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9000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万人次。五是以年检注册为抓手,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严格年检注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四)紧紧围绕局机关“家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以锻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善管理、重落实”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抓学习、促作风、强管理。一是坚定立场,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二是常抓作风,增强红线意识。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营造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三是从严要求,匡正用人之风。在干部使用和管理上,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逐步在局机关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四是以学育德,筑牢理想信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服务新时代法治上饶建设”为主题,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五是人文关怀,激发队伍活力。以增强干部职工底气、解决干部职工怨气、增强干部职工朝气为出发点,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谈心活动和文体活动,精心打造出富有特色的司法行政“家”文化,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有待加强。司法所人员未完全配备到位,“一人所”和“无人所”的情况依然存在。司法所人员普遍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而当前司法所工作压力较大有时影响到了司法所的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普遍短缺,需要乡政府支持,影响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度不明显。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程缓慢,主要是受场地和资金的制约;县乡村三级的建设同样由于受到资金的制约,难以全面铺开。

  (三)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偏弱。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所承担,而工作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资格受限。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对矫正对象强制约束力不足,实际执行难度较大,存在脱管、漏管隐患。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800元/人/年)除德兴市、玉山县、上饶县外,其余县(区)均未列入财政预算。

  (四)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个人素质良莠不齐;三是司法鉴定机构存在“小、散、乱”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奋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我们的主要思路是: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以全面推进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为全面加快“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历史进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法务云”指挥中心等建设进度,努力将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升级为“一站式办理、掌上咨询、指尖办事”,打通服务群众最末端。

  (二)进一步加快法治上饶建设。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转型升级,开展精准普法,讲好“上饶法治故事”、唱响“上饶法治声音”;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转型升级,突出新修宪法的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突出《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和《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宣传,创新“法律六进”内容、形式和载体,推进德法共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载体升级,加大智慧普法,用好12348江西法网,积极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转型升级,,争取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迎接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和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导考核。

  (三)进一步抓好平安上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发展其他专业性调委会,重点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医疗纠纷调处新方向;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推进“校所合作”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帮扶专家教授、挂职教师的作用,切实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员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将新科技手段引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加大电子手环的使用覆盖率,切实加强教育帮扶,持续深入开展“德法共建”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真正实现法治与德治并举;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巩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拓展延伸帮扶机制,深入开展监所与社会“三个延伸”工作,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教育帮扶质量。

  (四)进一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年活动,主动对接全市脱贫攻坚,有效解决困难群体法律需求问题;大力推进市本级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全市法律援助样板,努力将市本级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全市一流,全省领先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建立公检法司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部门配合协调工作。

  (五)进一步创新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方式。狠抓党的建设,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壮大党员律师、公证员、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加大党建工作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力度;狠抓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考核机制,严肃处理群众投诉和违规办案的情况,必要时启动行政处罚,进一步严格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狠抓规范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做法,实现鉴定机构强弱联合或强强联合,推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优势互补,转型升级,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等,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迈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司法局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在市委、政府,市纪委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作风为突破、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监督为关键、纠风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成效明显,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杨光忠书记到市局调研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树牢任务观念,摆上重要位置。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基础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初,局党组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局领导岗位变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所负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县区司法局纪律监察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局与县区局纪律监督网络。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以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责任风险防范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严格”“十不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措施,对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同时,每年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四是注重固本正源,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意识。印发《准则》、《条例》、《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计划表,利用周四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警示教育密度。充分利用局电子屏、宣传栏、局办公楼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密度。采取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会、参观教育室等措施加大警示教育的频率,实现了以案预警,以事育人教育效果。注重搞好结合。主动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2次进行学党章党规等内容辅导。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等为题,进行辅导讲课,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庸懒散”、“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明查暗访。建立社区矫正巡查制度,纪检组会同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等业务科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5个司法所,问卷调查87人,与班子成员、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座谈40余人,下发整改函21份,整改问题32起,对4名司法所长进行了组织、纪律处理。突出重点执法岗位监督。纪检组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抽选工作进行监督,2年来,对5起案件9名人民监督员抽选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案质量、办案补贴发放进行了检查监督,并进行了通报。严格纪律审查。对“庞氏母女疫苗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失火隐患责任查处进行审查监督。对13起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查处,对4名律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1名公证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自2014年以来,对提拔的1名副县级党外干部,11个评先创优集体和19名个人进行了把关。严格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考核办法,纪检组牵头每季对全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奖惩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机关人员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参考。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县区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谈话34人次,征求基层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50余条。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当前,群众的法律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落实“两个责任”氛围还不够浓厚。局党组虽然每年都开会部署、讲话强调、出台文件和签定责任书,但在具体抓工作落实抓执行方面有时力度还不够,检查督导还不到位,甚至上级有要求时就紧一阵子,业务工作忙时就有所放松,经常性廉政教育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树的不牢,教育提醒不经常,没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经常、抓在经常,形成浓厚氛围。多数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属事业单位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日常工作,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能很好的落实纪检组长主业主责要求,业务工作忙时,就安排分配了其他任务,影响了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市局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高,在探索监督执纪问责路子方面,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在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在抓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不多,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还不是很高。局党组普遍认为司法局党风廉政“危险系数”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重,所以在抓工作落实中,有时标准定的不高,尺度卡的不严,制度笼子拧的不紧,甚至存在“只要工作落实了就行”的偏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高标准,抓成高质量。有些局领导和基层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好廉洁自律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队伍作风建设抓的不紧,要求严。有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队伍中的问题,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避重就轻。就拿考勤制度来说,制度落实不严格,结果运用不及时,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处理的不到位。

  (三)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不够,总感到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属地管理,虽然在县区司法局建立了纪律监督联络员制度,但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县区局党组认为,本单位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组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纪检派员监督,局党组汇报好,配合好就行,不需要牵涉太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些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在抓廉政工作时方法单一,没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对上级精神只会采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比着葫芦画葫芦,没有创新意识和突破精神,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针对性,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不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脱了节。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松弛、庸懒散慢,还存在执法办事不公道,说话执勤不文明的现象;一些法律服务人员办案不规范、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能,玩忽懈怠,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对当事人虚假承诺,给群众带来损失;部分法律服务人员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执业过程中以胜诉为最高宗旨,忽略矛盾根本解决,忽视民事调解宗旨。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纠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冲击估计不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个别同志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醒。二是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教育内容简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无法触及个人合理追求,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个别人的思想疙瘩得不到有效疏导,教育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有的制度制定不是很科学,有的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幅度大、弹性大,刚性不足。有的对违纪行为处理震慑力还不够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行处理,降低了规章制度的刚性,丧失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助长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广。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触及矛盾,不愿揭露和查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存在思想顾虑,不愿瞪起眼来叫真,拉下脸处理。监督触角还不够宽泛,例如办理公证、代理案件,收费不公开,案件代理程序不公开,致使监督不够充分。监督合力还不够明显,纪检、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尚未完全形成协调作战。

  三、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狠抓行为规范。一是坚定立场不摇摆。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坚定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二是严守规矩不偏向。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循、严格践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三是规范言行不踩线。要求继续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保证执行党纪禁令的严肃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二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狠抓监督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重点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考评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执法环节出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坚持从紧从严的态度不变。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尤其要加大治慵治懒的力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政怠政的现象,树立良好风气。二是坚持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坚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整治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指出问题不留情,纠正错误不护短,袪除弊病不手软。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使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敬始如终、持续发力,防止出现“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信息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纠正冷硬横推、滥收乱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根据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抬高工作标尺,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发展。

  司法局工作汇报

  为扎实做好2019年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推进某某县社会稳定和谐大局,某某某司法局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扎实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日前,某某某司法局建立健全了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的组织领导,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要提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业务范围,在职权范围内要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措施。为提升我县公民公众安全感,某某某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一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全民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三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犯罪。四是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全县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障,做到应援尽援。五是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全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六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和解答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诉,严肃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尽力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七是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各处室、司法所积极向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投稿,加大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宣传力度,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群众对政法机关的认知水平,增加政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奖惩。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工作,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形式,将此项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其工作不实、指导不力造成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不满意者,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具体负责人责任,取消其个人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方面工作认真、成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者,局将给予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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