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赢教育网 >范文大全 > 文秘 >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十三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十三篇

更新时间:2022-05-27 来源:文秘 投诉建议

【www.gywlwh.com--文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1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一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第二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第三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四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集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好政治建设这项根本性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解决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等问题。一是提升政治领导力。把切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推动工作,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严查“七个有之”问题。同时要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学识精湛、乐于奉献的领导集体,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领导力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规矩意识,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绝不越级越权,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会议方案,主持研究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没有针对问题、脱离实际,没有触及思想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重新修改。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讨论的党内生活氛围,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好思想建设这项基础性建设思想不牢,地动山摇,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是党建之源,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学习主动性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形式单一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牢思想的“总开关”。一是完善机制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每年集中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不少于12次,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坚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做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上的困惑。二是创新方式学。通过开展讲座、召开交流会、重温入党誓言、学习英模事迹、党的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交流,互相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带头问题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从问题入手,将思考问题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在学习中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乐于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分析研判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尤其在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思想教育,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学习强国”“传习苑”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各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力度,增强学习活跃度,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树立大抓基层导向,抓好组织建设这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工作遵循,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宽、松、散”走向“严、紧、实”;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进入“门槛”。认真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增强党的战斗力。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

  (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抓好作风和纪律建设这项关键性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作风自由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隐形变异、日常监督执纪标准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严节点,严日常,增强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思想觉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杜绝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禁公费购酒、公费旅游。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顿。继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解决机关工作“不够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四是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及时向组织报送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动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防控措施不完善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抓严管,强化对分管范围、分管单位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回避不包庇,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对照“五不五要”工作要求,及时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真管严管,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知识竞赛、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施教,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

  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XX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XX、XX两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根据责任清单(见附件),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目标奖励等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第五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帮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常常讨论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状况,指导讨论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指导催促分管部门对党风廉政等方面发觉的问题,实行措施予以整改。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准时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和党员干部廉政状况,提出具体要求。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催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示、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准时向局党组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査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7.主动参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比检查,深入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方法。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六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五、锲而不舍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期性、原则性、战役性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了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第七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八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九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十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第十一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第十二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因此,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水平,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紧紧牵住牵牢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必须抓经常、抓细致、抓长久。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把“严”和“实”养成习惯、形成常态,并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二是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们党不仅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十三篇: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gywlwh.com/fanwen/450382.html

为您推荐

京ICP备2021107668号

CopyRight 1996-2018 https://www.gywlwh.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共赢教育网 版权所有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