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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十一篇

更新时间:2021-08-31 来源:述职报告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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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视检查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1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孙龙斌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旺荣同志和人大主席施春俊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查组和文字材料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孙龙斌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埭委发〔2019〕32号),对28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埭委发〔2019〕38号),对28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孙龙斌同志在每周的党政联席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中,20个问题已立行立改,3个问题已制度整改,5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在整改过程中,加大信访件的办理,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8个信访件,进行调查,已全部办结。对市纪委移交的3个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全部核实完毕,共立案6件。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班子成员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不当言论缺乏站出来纠正、驳斥和制止的勇气。

  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二是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7月1日,孙龙斌同志对全镇党员干部作“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在“强富美高”新埭头建设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2)部分干部对市中心工作,如“两大攻坚”、“三大工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

  一是发挥“互联网+”宣传媒介作用。利用埭头镇工作微信群,及时对市、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布、部署。4月份,建立埭头微信公众号“画诗埭头精美小镇”,对市、镇中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将全镇干部思想行动统一起来。二是固化会议学习内容。利用每次会议,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传达学习。

  (3)存在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责任主体不明确、征求意见不充分、决策程序、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埭头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三是规范组织好镇党委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

  2、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4)镇里在执行涉企政策性奖励时,存在执行周期长幅度大、与镇财力不匹配的问题、合同执行不严格的情况。

  一是组织镇党政班子、镇经贸服务中心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8〕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及省、市等有关文件,梳理本镇目前有关涉企的优惠政策,逐条对照分析,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条款立即废除,条款不明确的终止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整改要求,出台《关于在全镇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埭委发〔2019〕46号),今年执行涉企奖励时,严格按本文件执行,对重大项目落地时将慎重考虑用会议纪要形式出台的优惠政策。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偏少”的问题

  (5)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大多是下发学习资料,依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少,督学少,组织理论辅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少。

  一是制定下发《2019年度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埭委发〔2019〕33号),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督学方式。出台《埭头镇机关管理制度》(埭委发〔2019〕23号),对学习制度进行规范,强调每月一次的机关学习。6月16日,利用机关学习之际,组织镇、村(居)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测试。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家理论辅导、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专题讨论等多形式的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2019年5月,组织村级后备干部到江阴党校进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全镇年轻干部开展五四青年节青春寄语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道德讲堂”学习活动3次。

  4、关于“团队协作和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6)班子成员存在考虑自己分管业务多,支持分管以外的工作少的情况,全镇一盘棋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作为愿望不强,遇困难绕道,遇矛盾上交,遇分管工作以外的问题“三缄其口”。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破除本位主义专题学习教育,5月24日,孙龙斌同志对党政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要求所有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团结与规矩、谋事与谋人、大气与正气等三种关系,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分管工作的开展放在全局背景下去思考谋划。二是开好党政联席会,加大党政领导对班子成员工作的点评力度,常态化开展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保证政令畅通,同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上级对口部门工作反映以及各项测评结果,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发挥好埭头镇党政领导微信群的作用,将各自开展的工作发到微信群中,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其他班子成员手头工作,加大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业务交流。加大镇五大办公室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下一步,结合个人特点,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理解不深,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7)党建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定期分析党建形势,没有认真系统研究谋划党的建设。部分支部书记对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缺少认识和了解,视党建工作为小事、虚事的仍然存在。

  一是定期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镇党建工作。理清和下发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清单。积极推进党建走廊建设,形成村级民主、园区党建、学校党建、“两新”党建和镇机关党建等基层党建品牌。7月1日,全镇召开党建推进会,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对全镇2019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镇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二是制订出台《关于印发〈2019年村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埭委发〔2019〕24号),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本考核办法中,并加大党建考核比分的权重。三是镇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8)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虽能做到每月一次,但大多是以会代训、以会代学,且学习记录不全、不规范,班子成员个人学习没有计划,没有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少,调研成果少。

  一是制定下发了《2019年埭头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埭委发〔2019〕33号),确定了年度学习的10个主题,班子成员同时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对各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二是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2019年6月14日,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镇中心组学习成员全部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同时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领导旁听。三是加强工作的调研。镇党政班子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都制定了2019年度调研课题,下一步,将在完成好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同时,加强思考,深入群众,下基层、进企业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9)镇机关党支部四年未换届。

  2019年5月15日,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镇46个基层党组织中排查支部换届情况,未发现类似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的换届工作。

  (10)党费收缴不能按时足额,党费账册记录不规范,有的班子成员不知道自己党费交多少,有的企业党支部2017、2018年的党费至今未交,有的2018年2月缴纳2018年全年党费。

  及时摸清了全镇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做好党费收缴规定的宣传工作,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主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完善党费收缴账本等台账资料。

  (11)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展党员。

  2019年6月2日举办了党员发展流程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12—13)专题教育“三落实”(时间、内容、效果)不到位,没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面文件资料,个别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套用模板、延用套话,查摆的问题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谈心谈话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很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温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8〕58号),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北省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讲话精神,提高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思想认识,戒除好人主义。6月份,镇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了谈深谈透、见人见事见思想,据统计,班子成员之间、与各自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50余人次。

  (14)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活动不经常,有的党支部一年下来仅组织了“七一”、冬训、发展党员等三次组织活动。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埭委发〔2019〕43号),转发了《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埭委发〔2019〕39号),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二是督促全镇基层党组织做好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文件,加强考核力度,用考核的“指挥棒”倒逼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7、关于“队伍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5)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由镇领导、事业站所负责人兼任较多,村级年轻后备干部储备薄弱。机关事业年轻干部断层、交流轮岗渠道不畅,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

  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今年有3名80后同志成为村定额干部,7个行政村都配备了2-4名村后备干部。

  (16)镇管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不充分,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没有专门的考察记录,没有公示环节等。

  严把干部任用关,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干部任用各项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探索适合乡镇机关事业干部、镇属部门、村定额补贴干部选人用人办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有待夯实”的问题

  (17)镇党委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没有及时进行通报。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对市管、镇管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镇党委及时在机关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对镇管党员,镇纪委监督下级党委、党(总)支部及时对违纪党员处理决定进行通报,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1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是政治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没有坚持“约谈”制度,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较少,没有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溧委发〔2018〕76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溧纪办〔2018〕5号)精神,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宣传,做好履职工作纪实台帐。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意见》(埭委发〔2019〕20号),做好镇党委、基层党组织的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三是加大“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力度,镇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层层传导压力。

  (19)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到位,主动思考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历届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开展2019年度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3个镇属部门、所有7个行政村进行集中审计,共发现不规范问题33个,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1个,已要求相关村和部门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建设。镇农经部门主导建设,镇纪委主动介入督查,建成了两大平台,一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年初与省联网正式运行,上半年出台相关制度8个,镇纪委负责对中心运行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实现产权交易额700余万元,资产溢价190万元,实现了农村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今年,对全镇所有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将党务、村务、三资等进行整合,分12个版块建设信息系统,安装信息化触摸屏,群众自行操作触摸屏就可以实现对行政村“三资”内容进行察看、了解,实现农村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能切实防止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20)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一些涉及“两个责任”压力传导的考核、监督、约束、追责体系还没有真正落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责任追究尚未形成,执纪过程中动真碰硬不够,有“老好人”思想,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究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

  一是制定了下发了《埭头镇2019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埭委发〔2019〕28号),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基层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暨约谈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埭头镇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的通知》(埭委发〔2019〕50号),禁令涵盖全镇机关事业干部、村(居)全体干部,加强对全镇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及时到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处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9、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待提标”的问题

  (21)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不够,有的人是下去了,工作场所和接触对象大多是在村委会和村干部,很少驻村入户。

  制定下发《关于在镇村干部中开展“三提三知”活动的通知》(埭委发〔2019〕44号),在镇干部中开展“提人知情、提事知策、提岗知规”活动,在村干部中开展“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有计划的到基层调研,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

  (22)个别镇属公司公务接待费严重超标,存在烟酒、礼品等费用入账的情况。

  重申相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镇属部门、公司、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核定招待费开支,烟酒、礼品一律不允许入账。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从2018年6月份开始,镇自来水厂财务纳入镇财政管理,目前,全镇所有下属部门财务都已纳入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

  (23)存在给条线管理部门发放工作经费不规范的情况,表现在标准不统一、对象不明确等方面。

  全面掌握条线管理部门工作情况,年终根据各条线管理部门对埭头的贡献份额,建立条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发放标准,明确发放对象,经党委会讨论通过,财政所严格执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发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10、关于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24-25)存在个别事业干部开办公司,并从事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的情况;个别村干部涉嫌违规帮助亲属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个别村存在公款外借情况。

  镇纪委已全部调查处理,共立案6件,目前已结案3件。针对纪律审查暴露出来的问题,镇纪委将认真总结、分析,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11、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26)存在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资产购置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台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埭头镇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的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埭政发〔2019〕25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我镇房屋和土地征收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腾出房间,用于档案的存放。二是转发了《溧阳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镇机关、镇属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列入采购目录而没有经过市政府采购程序的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7)存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应该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送审,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居)两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埭政发〔2019〕27号),重申凡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政府投入30万元(含)以上、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同时对工程项目变更、审计验收、资金拨付、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8)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超额留存备用金,个别村拨至生产队的经费只有收款或付款凭证,没有支付清单,大多都是队长一人领款,存在失管现象。

  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改革试点,在全市试点出台了《埭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埭委发〔2019〕55号),对农村财务制度进一步重申和规范。镇纪委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纪律处理及时跟进。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常规政治巡察。11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七台河市商务局党委(以下简称“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商务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1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当日下午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商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张玥阳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办,由党办主任王艳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党办、局办公室、各科室(包含执法支队)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几经修改最后定稿,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商务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三个方面9项问题,确定了40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委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委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落实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对商务局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作风整顿制度汇编》,下发到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没有完全按照《党委议事原则》办事,在研究参加哈洽会事项中,很少将涉及资金使用性质和额度等重大问题纳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议事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局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原则》办事,坚持《党委工作条例》、《市商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和落实委员分工负责制,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分工负责、顾全大局。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局纪检组提前进入参与决策,对未经局党委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个人报送局纪检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服务意识欠缺。党委成员中有的认为自己年龄较大,工作上只求过得去,缺少深入基层主动服务意识。局党委组织党委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党委成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能力。并要求党委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局中心工作,每年写一篇调研报告,报告中对分管工作要有创新的、可操作的、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建议。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较多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重视不够,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研究解决问题较少。如在部署落实省商务厅《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时,直接套上市商务局文件头转发到区县,没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有效措施。对承办市委部署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向市委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受到通报批评。局党委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一岗双责”责任状中。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管局领导负分管责任,牵头科室长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抓落实负总责。针对工作落实情况向上级报送不及时问题,党委书记已经约谈分管局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以后再发生此类问题必须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局分管领导对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吃通吃透,在签署下发贯彻上级文件前要和分管科室就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要有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开展党内学习抓得不紧。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不经常、记录较少,以党委扩大会代替中心组学习情况比较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资料不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局党委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班子成员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并在全局干部学习会议上讲1次党课,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进一步强化学习,同时做好学习教育资料的建档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社区,与银泉社区全体党员共同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我局还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向各基层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方案》,计划组织安排全体党员集中学习6次,现已开展4次,网上答题60人次,开展党员每天自学一小时,微信群中学习《图解十九大报告,带你看懂全部内容和亮点》等活动。局党委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通过学习反面案例使全体党员真正受到触动、引以为戒;通过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观看《榜样》纪录片使全体党员坚定信念、甘于奉献,做合格党员;通过重温入党誓言、观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仪式视频、元旦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视频,使全体党员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2、党内生活不规范。在党费交纳方式上,通过目标奖、车补、补工资时直接扣缴,党员主动履行交纳党费义务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没有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的不好,没有达到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的要求,一些党支部活动流于形式。交纳党费现已成为商务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为,2017年共收缴党费17557.5元。局党委健全完善《市商务局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委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诚恳的相互批评。督促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党委书记张玥阳同志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题目为《以担当有为的新思想走进新时代、承担新使命 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委要求局党办督查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督促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与商务局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此项工作局党办正在进行中。

  3、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只注重对党员数量多、基础工作扎实、能够产生亮点的新玛特党总支、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等检查指导的多,对党员人数少的再生资源协会党支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该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没有开展起来。局党委要求局党办严格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张晓会副局长和王艳红主任包保再生资源党支部,加强并督促再生资源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为了帮助再生资源党支部解决活动场所问题,我局党委拨款4500元,为其购置了桌椅、书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为其定制的党建活动图板已上墙,并从局机关选派一名党员做为党建指导员,协助其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党务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深入。局党委对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没有做到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不全;没有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没有按照省厅出台的制度和我市的具体要求完善本局的相关制度。局党委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季度负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党委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工作,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局党委书记与各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约谈提醒、督促检查作为压力逐级向下传导的有效抓手,层层交责任、压担子,常敲警钟、常打疫苗、拉紧红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省厅出台的制度和我市的具体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作风整顿制度汇编,下发到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执行。

  2、执行有关制度不严。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不合理支出、购买礼品等现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不细;只重视参加党委活动,对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不重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得不好;工作不深入、调研不够,对重点监测样本企业的市场运行情况所需资料多数是通过电话、网络方式获得,不能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市场运行情况;不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离岗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态度懈息,党员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局党委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市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查。在经费支出时,对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重大经费支出必须按照《市商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履行相关程序。要求党委成员依据“三会一课”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制定《市商务局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确定各科室长下基层调研次数,对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市商务局工作纪律规定》对党员干部进行管理,对多次违反制度、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机关干部由派驻纪检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完善各项措施,增强了全局机关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3、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措施不够完善,检查手段、方法不够多。与党员群众沟通交流少,对局内业务工作了解不深入,掌握情况不够全面。局党委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坚持用最前沿、最新的业务、政策指导全市商务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长不能浮在上面,要坚持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抓紧再造工作流程,找准影响运行效率的症结和问题,大胆改革创新,明晰权责,设置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流程,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流程要公开,并且每年在全局干部学习会议上,就其分管业务讲一次业务知识课。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商务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3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陈家社区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陈家社区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要求社区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社区党委成员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对整改事项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2.

  强化督查,严明纪律

  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逐一整改、一改到底。

  3.

  着眼长远,建章立制

  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薄弱点和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党费收缴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教育,让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对党员经常进行党费收缴的重要意义教育,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克服思想上的模糊和认识。三是切实解决困难党员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诚心诚意地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每个党员的心中,让党员切实感到党组织的温暖。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每名党员都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社区党员发展、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重大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议研究。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先锋创绩”积分制管理执行不严格

  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真正明白积分管理制度的管理、激励党员等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将个人申报事项量化、各项制度程序细化、评判考核标准固化,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取得实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党员积分制的意义,并调动党员参加的积极性。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交流。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交流思想、消除隔阂。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等进行党性分析,切实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党委书记全面履行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台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活化教育培训形式,改变“你读我听”的传统培训模式,提高党员集中培训的质量,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员之间的凝聚力。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省意识,对照职责要求,找准在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服务,以真情换真心,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严格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让评议触及灵魂让党员从思想深处重视自己的身份,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服务群众。评议时严格界定好、中、差比例,合理拉开评议档次,不走形式、不搞花样、不走过场;教育每名党员摒弃“老好人”思想,做到真评严评,真正评出实底、评出压力、评出新风正气。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了民主评议的意义,并提高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了党内监督。

  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深不透

  组织社区干部开展每周一学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同时要谦虚谨慎、扬长补短,把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补上去,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做好应知应会测试,及时掌握学习情况。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员之间“比学”的劲头。

  “大党委”会议落实不严格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大党委”会议,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共驻共建共享活动,活动内容及时记录存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各成员单位之间更加配合社区各项工作。

  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承诺落实不规范

  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和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把工作放在科学发展的大局来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工作职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方面更加坚守。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将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全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社区书记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区年初工作计划和班子成员工作总结的内容;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强化班子成员廉政意识。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和党员廉政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并形成从我做好、严格自律的良好风气。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健全完善社区财务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等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和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合同和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报帐员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更加规范操作流程,杜绝问题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1

  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2

  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所属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3

  坚持持续整改,切实完善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堵塞漏洞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4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6480001。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17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建设缺失

  问题一: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不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我们积极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年初将机关总支从办公室分离出来单独办公,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思考、勇于担当的同志到总支从事党建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的组成人员,从组织上、机构上、人员上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知识,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其交流思想、加强党性、洗涤心灵、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警醒作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不突出,对全国旅游系统发生的黑导游、强迫消费和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示和震撼。

  整改情况:研究并制定了三门峡市旅游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并摆上首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行业实际,针对旅游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将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并在每周二下午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行业事警示身边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专题教育、专家讲座、共同讨论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函谷关修德养廉馆、甘棠苑廉政教育基地、刘少奇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醒、警示和震撼,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

  问题三: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之规定。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每月最后一周内主动缴纳党费,由各党支部上缴党总支;每季度末党总支将党费存入市直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党费收支票据统一整理存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问题四:对原下属企业党员失于管理。原下属企业友谊宾馆、三门峡中国国际旅行社、三门峡黄河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党员处于失联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原下属企业党员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年初,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与原下属企业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并组织原下属企业党支部的党务干部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做好登记建档工作;二是积极对接。根据排查情况,我们将原下属企业党员分为保留党籍、主动退党、关系转出和失联等几种类型,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了汇报;结合原下属企业党员的实际情况,申请成立市旅游局党总支职工联合党支部,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三是建立组织。6月28日,组织召开了职工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了支部领导班子,并就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日常管理以及主动退党、失联党员的处置意见进行了商议。近期,将根据党员大会情况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问题五:在研究提拔使用科级干部等个别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彻底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

  二、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一:在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决策部署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问计于民意识,向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少,围绕新常态下全市旅游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广泛调动旅游主体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围绕“全区域规划、分层次开发、大企业牵引、差异化竞争、品牌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研究并制定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工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旅游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规定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时间总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旅游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通过深入交流研讨,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企业实情,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二:在协调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宾馆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上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旅游宾馆饭店用气价格执行的是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电价格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销售价格。为促使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各宾馆饭店企业更好的经营服务,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早日执行工业用水价格标准,有效减轻星级宾馆的经营负担。

  问题三:对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重项目申报、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与使用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理、使用合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实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监督与重点阶段监督相结合。

  问题四:对A级景区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A级景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日常管理。5月1日前,组织人员,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对全市A级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的安全应急预案、游客分散疏导、旅游投诉电话的设立、旅游厕所等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二是狠抓重点部位。对2016年被国家、省旅游局通报景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初,对部分4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6月21日-23日,对灵宝鼎湖湾、黄帝铸鼎原、汉山、甘山森林公园等8家景区进行了明查。对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A级景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采取限期整改、行业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景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三是严把景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4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陕州地坑院、豫西百草园进行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严把A级景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全市旅游景区评定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高质量。

  三、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一:旅游宣传推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整改情况:旅游宣传推介经费等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局主管财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牵头,由专业人员、财务、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及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严格按程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所有采购项目均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记录并保存有关采购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问题二: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知》(三办〔2015〕5号),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三纪发〔2012〕18号)和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务接待在定点单位进行,坚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坚持公务接待费用一事一结。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招待费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市旅游局公务招待审批单》等,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问题三: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明细资料,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资料。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报销会议费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会议定点饭店发票和实际消费清单等资料;报销培训费用提供备案意见书、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班签到册、讲课费签收单、培训费发票及实际消费清单等;车辆需要维修时提前填写《三门峡市旅游局车辆维修通知单》,经主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先由经办人整理汇总后,注明车辆牌号、事由,到车管人员处登记签字备案,再由主管车辆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问题四:存在支付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支付旅行社服务费未附劳务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加强对用车、劳务费等支出的监督审核,所有事项均签订合同,对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问题一:2013年、2014年公务接待费超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5年、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69%和20.8%。2017年将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费超支现象。

  问题二:无依据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接旅行社奖励。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不再采取对地接旅行社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问题三:存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由接待部门在接待审批单上明确标注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的问题。

  问题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近几年,经过认真整改,未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发生。

  五、存在违法财经纪律问题

  问题一:存在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审核制度,彻底杜绝了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二:差旅费列支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1号)、《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财行〔2014〕37号)和《三门峡市旅游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超出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公杂费按严格按照出差天数和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差地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等问题。

  问题三:存在白条支付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报销市内出租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审核,未再出现白条入账问题;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杜绝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现象。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6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7

   2018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特此报告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8

  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9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8日对街道和谐社区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将巡察意见向我街道进行反馈,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指出我街道社区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等3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白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纪工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街道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街道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1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社区、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关于巡察街道社区等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对11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社区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照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社区、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杜绝抄袭,并在以后的会议中真实完善各类台账;社区2017年“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已找到并规范存档,街道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流程召开各项会议。问题已整改。

  2、党员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街道已对今年各社区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党费收缴明确专人管理,根据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做好一人一缴一登记,确保党费收缴票据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一致。(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全程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4)社区经查阅会议记录,申请入党时间为2018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党员郭,在填写信息表的时候错写成郭,目前已更改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5)一是上交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费和实际收纳党费有出入,是因为在2018年第四季度,有部分党员要外出,所以提前交纳了一个季度的党费,显示实际收党费数比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多。二是在2018年按照的是基本工资交的党费,从2019年至今开始按实际工资交党费。问题已整改。

  3、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已对各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关于居务监督等事项的业务培训。(2)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监督、评议等工作的开展。问题已整改。

  4、居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设置了永久信息公开栏,对社区相关惠民政策、低保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大屏幕、横幅、居民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已整改。

  5、党组织生活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规范组织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坚决抵制以物质奖励吸引参与组织生活的行为。问题已整改。

  6、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确定专人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完善使用登记薄的、坚持“一印一登记”原则,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已整改。

  7、去向告知牌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完善去向告知牌的干部岗位信息公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问题已整改。

  (二)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8、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财政所已针对所涉问题召集各社区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了街道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街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问题已整改。

  (三)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9、社区控制“双违”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1)社区经了解搭建的不是铁皮房,是楼顶漏水的防雨棚,此搭建行为也已上报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加强对小区双违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2)社区已进行调查核实,已将确属违建的问题报办事处“双违”办集中处理整治。问题已整改。

  10、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社区辖区居民彭二麦老人在邮政小区居住,但是户口未迁移,按照规定60岁养老保险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后来在社区的政策宣传下,家人得知此情况,把户口迁移本辖区,社区即时为老人办理60岁养老保险业务。今后社区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社区辖区居民线材厂家属院南院属于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反映问题时已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现道路毁坏、化粪设施老化下陷问题已解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白云街道在日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对各社区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已整改。

  11、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针对三无小区实行“一院一策”组织居民成立自治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发挥功能型党支部和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对老旧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问题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街道(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街道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白云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近三个月以来,我会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我会边巡边改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问题31条,已整改完成30条,1条正在整改中。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7月29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反馈了四个方面31个问题,会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经巡察组审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同时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办理了交办函,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于8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

  具体问题:2018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13次中心组学习都没有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主题教育之前9次中心组学习无1次交流研讨。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流于形式。制定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专题研讨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均未开展。抽查市残联15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3人积分在320分以下。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市残疾人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2018年党组学习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7月17日,市残联党组专门就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进行了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做了发言交流。7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习分数低的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坚持学习,每天学一点,进步一点,通过学习提高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

  2.对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引领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文件;谈话15人中,还有部分干部不知道或不能完整表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学习的针对性,重视学习效果,7月17日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强化识记,融会贯通,达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落实情况:已落实。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力度不大,精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有20.1万残疾人,截止巡察期间实际办证81047人,疑似残疾人底数不清、状况不明,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管理跟进不及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影响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惠残政策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所有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基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逐项落实和优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优化改革。

  为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度,市残联先后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月共享”的通知》,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帮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残疾人证办理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摸实全市未持证疑似残疾人数据,全力组织评残医生,开展免费上门评残办证服务,集中力量将全市2013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逐户“过筛子”,确保残疾人证该办的办、该补的补、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对普通人群进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5238人,其中新办证7881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575人,不愿意办证的451人,变更等级的2916人,注销残疾证的3322人,冻结残疾人证93本。全市持证残疾人由2018年年底的5.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9.12万人,其中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办证2.3万人。

  2020年,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真实可靠,全市残联系统推行试点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等四个县正在试点中,组成由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队、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联、残协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入户的工作组集中入户调查,数据真实度达到了98%以上,其他县区从2021年起逐步实行。

  落实情况:已落实。

  4.落实中央重大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具体问题:市残联委托陇南眼科医院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将省上政策规定的每例白内障手术2000元的补助标准擅自降低为每例补贴标准1000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且成立项目验收组,对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落实情况:已落实。

  5.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联系残疾人制度不完善。

  具体问题:残联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足,部分残疾人对残疾证办理等政策不知晓、不理解。未建立联系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和残联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整改情况:我会通过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以及残疾人“12385”服务热线,大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三代证的办理,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的宣传。为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陇市残联发〔2020〕60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6.风险点排查不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8年印发了《市残联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结合各个岗位职能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结合我会《机关内务岗位职责》(陇市残联发﹝2018﹞50号)、《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市残联发〔2018〕106号)、《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7.内控机制不完善。

  具体问题:市残联在残疾证办理监管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点,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残疾评定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征求县区残联意见后,制定了《陇南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并要求县区残联在办证大厅窗口上公示办证流程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同时结合我会机关整体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残联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近三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没有对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的督导检查;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没有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逢会必讲,把警示教育作为谈心谈话的一项内容,在问题反馈后,我会及时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陇南市残联干部警示教育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8号)。并于5月8日召开了市残联2020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

  落实情况:已落实。

  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具体问题:2017、2018、2019年度除党组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正式安排部署,没有听取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没有向领导班子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整改情况:会党组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残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1号),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指标,靠实了责任,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月底,及时报送了半年工作总结(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5号),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了我会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报告(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8号)。上半年机关警示教育会暨党风廉政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谈话,并做了明确要求。

  落实情况:已落实。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决议没有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使用财务凭证中没有附“三重一大”会议决议记录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仅附发票及协议资料);会计凭证中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评估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项目实施有关科室、中心要严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由项目实施科室、中心负责人背书后,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入账核销。

  落实情况:已落实。

  11.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

  具体问题:市残联领导班子2017、2018、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自查“存在的问题”部分,2017、2018年“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照搬照抄。原市残联党组书记张立平作的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班子成员赵继荣2017与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刘少正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照搬照抄:2019年市残联开展“走转改”“学听跟”活动不实,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知道。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时,要亲自撰写,不能让他人代劳,不能抄袭照转他人材料,也不能照抄照搬自己以前的文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查找原因、自我剖析、专题汇报。把“学听跟”、“走转改”专项行动文件印发给干部职工开展个人自学,每个人手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在日常残疾人工作中穿插落实“学听跟”、“走转改”文件精神。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重新审核近3年差旅费报销凭据,对超标准报销的金额一律整改和退还。

  落实情况:已落实。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7年3月5号会计凭证中支付“三八节奖品”2200元,用于购买“四件套、三件套、保温壶、杯子”。经与单位职工核实,市残联将此费用以每人200元购物券的形式发放给11名女职工,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7-2018年会计凭证显示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费用的问题。其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1人216元,违规报销住宿费1次1人350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全额费用新空调一等软座3次4人、高铁一等座1次3人、新空调软座3次5人。

  整改情况:由妇委会主任董新云牵头,会计孙彩渠核实,按规定通知11名女职工退还“三八节奖品”资金共计2200元,对违规超标准报销资金由会计核实后通知有关人员退还,并由出纳负责将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3.市残联近三年考勤资料反映单位职工事病假较多。

  具体问题:其中有三名职工存在一次请半年或一年病假的情况,市残联仍然全额发放上述三人2018、2019年度工资和2018年度科学发展绩效奖;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经核实了解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我会杜洁、杨倩、哈慧丽三名职工请假按照审批程序,报人社局批复后准予请病假。杜洁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4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哈慧丽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2号和陇人社假字〔2018〕12号)期限一年半,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杨倩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6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在2019年2月1日专门召开党组会,对长期请假人员(杜洁、哈慧丽)进行了约谈,病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返回岗位工作。截止目前,三名职工全部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的问题,这三名人员分别是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董新云(在兆庆家园值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刘辉、韩慧娟(在昌信二期值班),接到通报后,我们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并加强了机关考勤,对涉事的3名职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作出说明,并做深刻检查,将建议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委,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不存在。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下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全部为公务外出,具体情况已反馈第六巡察组。我会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6号),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建立公务外勤审批制度,杜绝长期请假。

  落实情况:已落实。

  14.账务资料不规范。

  具体问题:市残联就业中心账务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仅附发票,无花名册;2017年9月仍使用定额发票报销集训伙食费8200元;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无附件;2018年10月支租车费4600元仅附发票,无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用于慰问我会精准扶贫帮扶的宕昌县新寨乡全道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当时由村两委负责发放慰问品,没有建立领取花名册,有购买物资的照片及发放照片;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已补齐,其中账户批量扣费分别为700元和300元;2018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临夏州闭幕,为确保残疾人参赛运动员安全返回,在临夏州汽车站临时随机租用大巴车一辆,费用4600元(司机王孝平:13909307900),运动员之前都已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没有签订安全协议和租车协议,经办人已做出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车辆租赁中健全资料和手续。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具体问题:2019年用残疾人保障金支公益性岗位工资75400元。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 五款规定可以用于残疾人岗位性补贴,我会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为残疾人,2019年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账户监管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9年2月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将下属就业中心账户停用,但至巡察期间该账户仍未核销。

  整改情况:按照党组会议研究该账户自2019年2月停用后,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由就业中心负责将该账户到开户行进行注销,对就业中心账务由就业中心负责人和机关分管副理事长监交并就地封存,结余资金履行交接手续,统一入机关账户有关科目,按支出范围使用。由于资金账户长期未动,暂时处于冻结状态,正在与农业银行对接销户事宜。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7.2018年11月采购专用设备26件价值151.62万元,其中“心电工作站”1件(价值2万元)已移交市医院康复中心,但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该资产仍在康复中心闲置,存在国有资产浪费的问题;价值64万元“同视机、眼底照相机、眼底激光治疗仪”无偿移交陇南私立眼科医院使用,市残联没有向财政部门报批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手续;市残联位于武都区建设路旧办公楼房产(面积963.29㎡),经2019年1月17日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以年租金17.4万元出租,同年8月10日市残联与陇南鼎森康复辅具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协议租期为2019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租金17.4万元。经巡察组了解,此出租房产于2019年1月已交付陇南鼎森公司进行装修,2019年8月13日投入使用,但残联没有就1月至8月房租费进行协定。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两个机构进行督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编制项目预算不细化。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拨付市残联项目经费170万元,从预算申报到财政批复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整改情况:2019年4月11日我会已将整改情况专题上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截止目前也未作出任何结论。2017-2018年的项目经费17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

  落实情况:已落实。

  19.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9年累计支付市人民医院等项目资金547.16万元,仅附协议,未见验收单及项目实施监管资料。

  整改情况:市残联成立督察组,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督查暨近三年实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60号),对涉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对象评价很好。

  落实情况:已落实。

  20.项目实施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7年6月康复中心已被市医院托管,但2018年仍出现市残联维修康复中心费用支出2.64万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市残联党组自2017年以来至巡察期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运营好“甘肃党建”APP,按季度总结、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机关“三会一课”及党建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定期每月召开支委会,可在甘肃党建APP中查询。反馈的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问题不存在。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2.党费收缴不及时,归档不规范。

  具体问题:谈话记录反映2019年以前党员6个月收缴一次党费,2020年一次收缴了全年的党费,单位13名党员只有12本党费证,其中4本有党员信息8本没有党员信息只有缴费记录。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月缴纳党费。教育引导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督促党费管理员及时更新党费证党员信息及党费收缴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3.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不彻底。

  具体问题: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武宏对照检查材料没有个人对照检查问题,材料第一项就是原因分析,第二项是后续改进措施。2017年12月22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了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但在2018年4月2日仍然出现“联村联户”事由的差费报销单。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净化市残联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行动上的绝对忠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与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从政治上、思想上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今后,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员本人撰写、分管领导把关,严格按照对照检查材料要求,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4.主题党日活动“变味跑题”。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9年10月12日赴宕昌县哈达铺、迭部腊子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参加16人中党员只有6人占比37.5%,还有7名党员未参加,非党人士参加10名占比62.5%。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相背离,组织生活娱乐化、随意化倾向明显。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按照市残联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我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主题教育全过程,主题党日当天,我会3名党员因长期驻村、2名党员病假、1名党员在岗值班,故只有6名党员,我会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初衷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带动职工群众,融入残疾人工作,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参加范围,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内容单薄。

  具体问题:2017年、2018年党组都只有1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且没有对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分析,预判总结,仅是对起草具体文件的安排。

  整改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杜绝行业风险隐患发生。

  落实情况:已落实。

  26.2017、2018、2019年度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2017、2018、2019年党组其他成员未按要求每年度开展两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每半年未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要求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落实情况:已落实。

  27.2018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2019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整改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落实情况:已落实。

  28.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特别是列入制度的阵地类型脱离单位职能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系网络下载,与浙江省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相同,仅将“云和县司法局”替换为“市残联”。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市残联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9.对2018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在陇南市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列出的八个问题整改不力。截至本轮巡察期间,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依然存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4月进行了机关支部改选,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增加了2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加入支委工作,健全完善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单位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我会实际,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印发了市残联党组《关于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学习计划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3号)和《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6号),同时将2018年省委巡视组在陇南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进行了体现,明确了责任人、督办领导和负任人,建立了工作台账,形成了以党建工作为中心,以党建工作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落实情况:已落实。

  30.市残联党组未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查阅财务资料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依然存在项目资金编制使用分配不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预(决)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部门预算编制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同时,项目资金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经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坚决杜绝资金停留在账面,资金指标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报财政审核拨付。除省、市明确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外,其余资金分配要有足够的数据做支撑,先由分管科室按照数据分析提出分配计划,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超过10000元的大额资金分配上党组会研究后拨付。按照有关要求,100万元以上资金分配报分管副市长审定,200万元以上资金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31.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也未制定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回头看”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对照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建立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整改台账,班子成员要负起责任,想尽办法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分管工作上台阶,并将建立起来的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今后打算

  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作为构建“和谐、高效、担当、服务”四位一体机关建设的重要措施。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残联真正建设成“残疾人之家”,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篇11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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