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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与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更新时间:2020-09-21 来源:主持词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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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政府“理财之政”。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与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与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一、所长岗位职责

  1.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

  2.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各项拨款和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3.组织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制定财政所年度计划,对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每月向镇长报送当月税收入库情况、市财政局调度款情况、全镇开支情况及会计报表。年底,对本年度财政所全面工作作出书面总结,上报镇政府。

  4.负责对各职能会计的有关账簿、凭证、报表、货币资金、

  票证、 档案进行审核、盘点和检查,对所内会计工作定期组织内审。

  二、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定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反馈预算执行信息,供领导决策;

  负责编制乡镇财政总决算。

  2.按照制度规定,负责总预算会计的会计核算工作,正确及时办理日常会计业务,认真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按时保质上报各种会计报表。

  3.坚持按预算、按用途、按计划拨款,凭领导审核批准的拨款单及时拨付资金。

  4.加强与征收机关及国库(代理行)联系,确保收入级次、税种的划分和核算准确无误。

  5.组织镇支付中心主管会计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单位的支出报表,加强对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镇主管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6.做好本岗位的乡镇财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7.年终对本岗位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书面总结。

  三、镇级报账单位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镇级报账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建好总账、明细账,及时向所长和总预算会计报送有关会计报表。

  2.熟练掌握各项财会制度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杜绝违反财经制度的开支。

  3.月底与出纳会计核对存款和现金余额,并盘点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

  4.按月与开户银行、有关单位进行账票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单核对。做到银行余额与会计账一致。向所长报银行余额情况,及资金平衡表。

  5.负责做好机关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工作。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对办理收付业务后的记帐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将登记后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核算会计登记有关帐簿,并定期与银行、单位对帐,确保帐帐、帐款相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五、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保护国家档案,忠于职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和各种事故发生;

  2、依照《档案法》办事,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地收集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3、做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保持档案库房的整齐、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4、做好档案资料的调阅、使用工作,提高档案材料的利用价值。

  六、票证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领(购)票据,且对所领(购)的票据分类逐本进行号码登记。

  2、对未使用的票据要妥善保管,若有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

  3、对票据的缴销,要登记它的开具金额,作废份数(号码),未使用份数(号码),核销票据要经报帐员签字认可,并向代理会计报送销据记录。

  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与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职能,规范岗位设置,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8号)和资中府办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乡镇财政所一般设置所长、副所长、总预算会计、资金会计、总出纳、代理会计、票据专管员、收费员、财政监督管理员、国有资产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政府采购专管员等岗位。

  二、岗位职责

  (一)所长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财税、财会、国有资产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实施财政改革,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组织乡镇辖区内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6、负责财政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等内部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7、负责乡镇财政的安全维稳、信访工作。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所长

  1、协助所长抓好相关工作。

  2、负责抓好分管工作。

  3、完成所内分工的各项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预算会计

  1、负责办理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单位预决算。负责办理单位预算调整事项。

  2、负责预算内及财政专户(储)资金的收支管理及审核拨付。定期分析及报送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5、负责资金会计和代理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6、负责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7、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会计

  1、负责预算单位的资金结算,及时通知代理会计入账。

  2、负责资金会计核算工作,坚持定期对账。

  3、负责总出纳备用金的监督控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总出纳

  1、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分类,并按月移交代理会计。

  3、负责按月与单位财会代办员结算备用金。

  4、负责库存现金限额的控制,严禁白条抵库。

  5、负责现金的安全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代理会计(含专项资金会计)

  1、承办代理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办理财务决算。

  2、负责按月审核接交原始凭证。

  3、负责代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含专项资金),按月报送会计报表。

  4、负责代理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票据专管员

  1、负责上报财政票据使用计划。

  2、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并建立票据台账。

  3、负责财政票据的保管和对用票单位的检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收费员

  1、负责各项收费政策的执行,严格按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收费。

  2、负责收入的及时解缴,并建立收费台账,按月向代理会计办理交接手续。

  3、负责领用票据的安全保管,及时与票据专管员办理领销票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档案管理员

  1、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

  2、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

  3、负责定期接收会计档案,并立卷、归档。

  4、负责档案的查、借、阅登记管理。

  5、负责档案的移交、销毁管理。

  6、负责档案库房和档案的规范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政监督管理员

  1、负责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2、负责乡镇辖区内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4、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监管台账。

  5、负责向县财政局和乡镇政府报告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员

  1、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登记,建立国有资产台账。

  2、负责乡镇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专管员

  1、负责编制本乡镇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负责办理乡镇政府采购调整计划手续。

  3、负责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报送分散采购审批手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完善内控制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和有关岗位设置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相互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所所长(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不得兼任总预算会计,总出纳,政府机关和财政所机关代理会计,收费员,档案管理员;总预算会计不得兼任代理会计,总出纳,档案管理员;总出纳不得兼任资金会计,代理会计,收费员,档案管理员;票据专管员不得兼任收费员。

  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与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一、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5、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7、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8、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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