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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0-09-14 来源:工作计划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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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习总书记将精准脱贫放在战略位置,并针对脱贫工作发表了一系列新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为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就业扶贫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巩固就业扶贫成效,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人社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帮扶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为先导,以政策扶持、强化服务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促进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实现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就业扶贫对象为:全市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劳动年龄范围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创业及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总的目标是: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人员,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及时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根据本人培训意向,全部组织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

  按照扶贫部门劳动年龄内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组织行政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驻村工作队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每位劳动年龄内贫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所有劳动年龄内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愿望和创业愿望等信息,并全部建立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对有技能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采取线上培训、引进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或组织贫困劳动力到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等方式组织参加免费培训,及时落实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千校行动。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招生、选择专业和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学习机会,符合中央和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条件的,优先享受“两免一补”助学政策,优先推荐就业。

  (三)强化创业服务,积极帮助贫困劳动力创业脱贫

  对有创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包括网络创业培训),培养贫困劳动力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对创业资金不足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于进入创业园孵化基地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加强就业服务,拓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日”“网上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招聘信息,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配合扶贫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鼓励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力脱贫”且能够胜任岗位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助其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推进京蒙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对接成效

  组织武川县加强与北京门头沟区的精准对接,积极争取就业扶贫项目,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实现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的对接。年内至少举办两次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京蒙劳务协作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双方要加强沟通衔接,强化跟踪服务,保障输出人员合法权益。

  (六)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应

  全力抓好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生活费补贴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就业扶贫基地奖补政策、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岗补贴政策及疫情防控期间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应。

  (七)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工作

  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务工需求,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具备返岗条件的,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返岗服务。全面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积极鼓励重点企业、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支持贫困劳动力提高职业技能。对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就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加强调度督查,定期研究解决就业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全面完成就业扶贫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名单信息,掌握易地扶贫搬迁点及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加强资金和经费保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扶持效应。

  (三)强化跟踪服务。坚持对就业扶贫对象定期进行跟踪,对转移就业后返乡人员、创业未成功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已转移就业贫困人员,要定期联系回访,及时提供服务,促进其稳定转移就业。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十三五”人社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湘人社函2017(182)号、湘人社函2017(2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相关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就业扶贫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就业扶贫工作落的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钟武纲、党委委员陈奇源为副组长,扶贫办主任蒋少雄、社保站长何信来为成员的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信来兼任办公室主任及就业扶贫专职人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要求,以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脱贫为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县、镇、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帮助就业脱贫对象如期脱贫。

  三、工作重点

  1、搞好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的采集。对我镇登记建档立卡的16—59周岁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时跟踪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实现就业创业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与伍市工业园、蓝思科技、平江县各中小企业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5个以上岗位信息,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以及村级信息员、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3、积极组织“两后生”培训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将平江县2017年度就业扶贫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分解到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情况开展挖机、铲车、电工、焊工、电子商务、旅游以及洗车驾驶等技能培训,即让每1户有条件的贫困家庭有1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掌握1项脱贫技能。

  4、鼓励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除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5、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自主创业脱贫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8〕69号、湘人社发〔2018〕75号和湘人社发〔2019〕12号、岳人社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和政策项目,着力激发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脱贫动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河乡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白振昌同志任组长,周永祥任副组长,温望科、何光耀、何慧明、严若炎、付建兵、张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温望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2019年,我乡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0人,培训5名贫困家庭“两后生”,建立3个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就业扶贫信息化建设

  1.延伸信息末端。6月20日前,100人以上贫困劳动力的村(社区)建立村级信息平台,将“311”服务、政策经办、劳务协作等业务延伸到村级。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负责组织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村级信息平台工作人员、农村劳务经纪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操作。

  2.精准人岗匹配。通过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园区企业等扶贫载体,遴选出一批扶贫专岗,通过线上人岗匹配、线下跟踪服务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近就业岗位,每月推送岗位信息不少于当地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人数的50%,推荐成功率不得低于50%。

  3.强化信息共享。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和扶贫办共同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数据信息与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及时做好对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每季度末将省平台中贫困劳动力就业数据信息移送乡扶贫部门,并进行数据比对。

  4.及时维护更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每月对分配到村(社区)的省平台账号使用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村(社区)每月对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人岗匹配成功后,两周内需对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贫困劳动力信息每月更新核实,贫困劳动力信息维护准确率要达到100%,省平台每个账号每月都有正常登录记录。

  (二)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

  1.建好扶贫车间。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联合财政、扶贫、市场监督管理所、妇联等部门单位,对照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区扶贫车间认定奖补操作细则,明确场地补贴、物流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渠道。大力创建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引导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灵活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人以上且岗位稳定的扶贫车间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2.完善扶贫基地。根据湘人社函〔2018〕111号文件,按照扶贫基地建设标准、认定程序、政策扶持等要求,充分发挥已认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效能;在原有基础上,新认定一批扶贫基地,退出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基地,实现动态管理。通过省平台、各类媒体、新媒体和乡村宣传栏、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推介扶贫基地岗位信息,引导贫困劳动力到扶贫基地上岗就业,并兑现扶贫基地奖补政策。

  3.开发公益性岗位。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会同扶贫办全面梳理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协调扶贫、林业、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综合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人社信息、环保清理、道路维护、沟渠清洗、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扶贫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将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及贫困劳动力安置上岗情况录入到省平台并按季度更新。

  (三)贴近开展就业扶贫服务

  1.健全“三个清单”。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利用省平台精准建立任务清单、稳岗清单、责任清单,对照“三个清单”内容列出责任分工表,制定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村级信息员作用,对任务清单中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时提供“311”服务;对稳岗清单中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及时跟踪问效,兑现就业扶贫政策;将各村(社区)就业扶贫工作分区划片落实责任清单。

  2.开展“311”服务。从省平台中筛选出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信息,对照“311”服务要求,及时提供就业服务。要依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户到人讲解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就业创业致富典型,开展职业指导,激发内生动力。广泛收集储备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岗位信息,及时录入到省平台,精准为贫困对象推送岗位。将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日等活动开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把贫困对象接到招聘现场开展“311”服务,确保每户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3.广泛开展劳务协作。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主动对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同做好输出和稳岗等工作;主动与沿海发达地区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机构对接,签订政府间劳务协作协议;组织贫困劳动力到“湖南省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市场”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帮助贫困劳动力择业;要着重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开展送岗下乡活动。

  4.建立劳务经纪人队伍。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8〕100号文件要求,联合扶贫、财政等部门,建立完备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和相应制度,不断提高对省平台业务操作、政策宣传、职业指导以及其它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负责筛选岗位信息,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贫困劳动力求职需求,进行人岗匹配,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四)提升职业技能扶贫实效

  1.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协调扶贫、妇联、工会、残联、新河中学、科技、农业、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培训项目资源,形成技能扶贫合力,为有培训意愿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

  2.做好“两后生”培训。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6〕77号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培训指标任务,对“两后生”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

  3.开展特定创业培训。深入实施乡村创业领头雁培养计划,以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为主要培训对象,通过举办农村电商、民旅融合和民艺文创训练营,培养一批乡镇创业领头雁,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五)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7〕58号、湘人社发〔2017〕100号、华脱指办〔2018〕2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和生活费补贴、交通补助等各项就业扶贫政策,明确经办流程、补贴标准和风险防控机制。在省平台内经办就业扶贫各类政策,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系统内流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就业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考核指标,纳入乡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站长为就业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做好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衔接,确保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工作联动;要统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事事有着落;要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承担就业扶贫工作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负责对全乡就业扶贫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每月利用省平台加强对基层就业扶贫工作常态调度,跟踪督导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在末端落实;每季度对村级平台、扶贫车间、扶贫基地进行实地检查评估,通报就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并协同扶贫办对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整改,对拒不整改、不执行的严肃问责。对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核查不精准、信息平台动态更新不及时、虚报冒领就业扶贫政策补贴等现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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